國民年金保險欠費趕緊補繳!國民年金10年補繳期限將至,勞工保險局提醒,1月31日為保費欠費補繳最後期限。(圖片取自新竹縣政府)
國民年金保險欠費趕緊補繳!國民年金10年補繳期限將至,勞工保險局提醒,1月31日為保費欠費補繳最後期限,若錯過,超過10年的欠費將無法補繳,也不算入年資;再者,日後領取老年給付時也不能以最有利的A式計算,也就代表喪失每月領基本年金3628元資格。
國民年金自2008年10月開辦至今,在2018年10月已屆滿10年,但因保費欠費率居高不下,為此當初立法即訂定「10年條款」,凡一個月以上的保費積欠超過10年,欠費年資不僅作廢,日後領取老年給付時就不能以最有利的A式計算。
積欠保費不繳恐造成日後龐大損失,但因為保費開單是一次繳兩個月,即代表繳費期限到1月31日,因此目前還有機會補繳。然而,若錯過就會留下首期欠費紀錄,除了兩個月的年資作廢,日後也只能以B式計算,不能領取每月領取基本年金3628元,。
勞保局舉例,假設林先生和李太太皆15年符合國保納保資格,若林先生有按時繳保險費,且沒有不得擇優領取A式情形的話,老年年金依A式計算,每月可領5,410元。(A式公式=月投保金額18,282元*0.65%*保險年資15年+3,628元)
勞保局表示,若李太太沒有繳保險費,且積欠5年保險費超過10年,65歲時則無法領取老年年金,如想要補繳,只能補繳最近10年(55歲到65歲)的保險費。至於老年年金,就只能以B式計算,代表每月只能領2,377元。(B式公式=月投保金額18,282元*1.3%*可補繳的保險年資10年) 相較按時交費的林先生,兩者老年年金一個月相差高達3033元。
根據勞保局統計,國保截至2018年10月止,被保險人數為330萬7,515人,但開辦至今納保卻從未繳納保費者,約有32萬7千多人。
對此積欠現況,勞保局指出,據統計,從首期至今保費合計約9萬多元,考量到經濟困難者,建議可申請分期,最多可分到40期;此外,針對65歲以上或重度以上身障者、欠費達3千元者,不論年收入,皆可辦理分期。勞保局呼籲民眾應盡速補繳,免於影響到被保險人的國保年資與給付權益。(駐希臘代表處喊話「麥擱改阮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