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惠中掌摑鄭麗君,23日她前往文化部欲向鄭麗君道歉,卻撲空。(攝影:李智為)
資深藝人鄭惠中22日參加「關懷資深藝人餐會」上,掌摑文化部長鄭麗君。對此,鄭惠中23日上午9點30紛前往文化部向鄭麗君致歉卻撲空。
文化部表示,因鄭麗君另有公務行程,會代為轉達。
鄭惠中23日致歉時表示,「我昨天太衝動了,所以我做了這樣的動作真的是非常不對,真的對不起。」對於未見到鄭麗君,鄭惠中說改天會再找時間跟部長道歉。
但她也強調,「我的行為不是好的示範,我真心來致歉,但我這個致歉並不代表部長做的事情是對的。」她呼籲鄭麗君部要拆除中正紀念堂,「這是不對的事。」
對於打人行為,鄭惠中22日晚間前往大安分局做筆錄,隨後前往台北地檢署向檢方說明,直到晚間11點才結束。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她涉嫌《傷害罪》、《公然侮辱罪》和《妨害公務罪》等,裁定她限制住居,無保請回。
中華演藝總工會理事長陳桓浩(康凱)對於鄭惠中賞巴掌行為表示,動手打人就是不對,「這種人不適合待在我們協會裡。」中華演藝總工會秘書長曹雨婷則表示將開會討論,擬除鄭惠中會員資格。
鄭惠中打人後,22日晚間自行前往警局、北檢說明,檢方訊後考量鄭惠中並非現行犯,且主動到警局及北檢說明,並承認動手打人,此外鄭麗君當時的行程是否屬於公務行程,仍須調查釐清,訊後依非告訴乃論之罪的《妨害公務罪》,以及屬於告訴乃論之罪的《公然侮辱》、《傷害罪》,諭令她限制住居。(「G哥」遺體吊掛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