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又發生自天津來台的旅客攜帶臘肉入境,依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當場開罰20萬元。圖片僅為示意圖。(資料照片/鄭宇騏攝)
繼27日開罰中國籍魏姓女子違規攜帶火腿腸,28日又發生自天津來台的旅客攜帶臘肉入境,依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當場開罰20萬元。得知消息後,原魏姓旅客一家打算改變行程至其他國家玩,但為了不讓長輩失望,最後將全家人現有的人民幣、美金加上提領的台幣及旅費湊在一起,才繳清20萬,並成功入境。
魏姓旅客一家五口搭乘中國國際航空CA635來台進行為期7天的自由行,但卻被查獲其中一名魏姓旅客托運行李內夾帶臘肉、豬耳朵,且未先行申報,因此依法當場開罰20萬元。魏姓女子得知即喊冤,詢問後才得知原來其母親是怕來台吃不習慣,她才自行偷帶臘肉;又因母親先行通過海關,家人未能再確認,才導致此情況。
儘管魏姓女子的父親及王姓丈夫去領錢,打算罰錢了事,但礙於領錢額度限制,銀聯卡一天只限領4萬元人民幣,再加上《洗錢防制法》規定,他們僅領到10萬元台幣。原魏姓一家打算改去他國旅行,但王姓丈夫表示,飯店、住宿都安排好了,實在不想讓長輩失望,最後花了3小時才努力湊齊金額。
王姓丈夫強調,來台前已經了解台灣防疫規定,也再三提醒家人不要攜帶肉品,但妻子卻將其做的豬耳朵等滷味放在行李中,所以當被海關查到的時候,相當令人錯愕。(遭中國禁止探監李明哲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