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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立專欄:中國和香港連什麼是「公有」定義都不一樣

鄭立 2019年02月12日 07:00:00
對公有理解的不同,引致了很多價值觀的差異,在各方各面,都形成香港與中國的衝突。(美聯社)

對公有理解的不同,引致了很多價值觀的差異,在各方各面,都形成香港與中國的衝突。(美聯社)

中國與香港,對公有的理解,不僅不同,甚至完全排斥對立。 從對東江水的看法,就可以看到大家觀念的差異。

 

在中國,所謂公有,表而上是共有,實際上是官有,也就是掌握相關權力的人擁有。而這些東西號稱屬於公眾,實際上不屬於任何百姓。國家擁有人民,故公共之物,皆是統治者的恩典。任何人能用到公有的資源,皆是源自權力者的慈悲。

 

比方說,中國售賣東江水給香港,即使這是一買一賣,但因為中國政府權力較大,所以中國人普遍認為中國政府是香港人的恩主,香港人理應感恩,聽中國政府指揮,否則就是大逆不道,知恩不報。

 

但對於香港人而言,公有就是無人有權可霸佔,包括政府。公有的東西,並不是政府的東西。從一支共用的鉛筆,到公園,到東江水,既不屬於個人,也不屬於國家。

 

東江水是公共資源,香港人能夠得到東江水,恩澤香港的是大自然,不是中國政府有恩於香港,而是大自然有恩於中國與香港,大自然讓東江水存在,令香港人有水可喝,而中國政府也被恩澤賺錢。在這樣的理解下,香港與中國是平等的,皆是大自然的受益者,雙方合作而互惠,並非誰有恩於誰。

 

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的公有觀念,是繼承自千年以來斷章取義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觀念,一切先由統治者擁有,再由依附權力服從統治的臣民分享,有權的人可以任意玩弄踐踏,懲罰不服統治的人,維持整個倫理秩序。

 

而香港的公有觀念,卻是接近西方的「公有領域」,那是屬於大家的東西,大家各取所需,無人可以濫用這些東西,不應該破壞他,更不應該為了私利而霸佔他,妨礙他人使用。透過禁止別人使用公共資源,去申張自己的權力,迫人服從自己的統治,是醜惡的公器私用。

 

對於中國而言,政府如臣民的父母,是高高在上的國家的主人,有恩於全體國民,應該被歌頌尊敬。但對於香港人而言,香港政府只是受僱於社會的資源管理機構,市民是政府的客人,政府只是一種服務業,跟妓院沒甚麼分別。觀念差距如此巨大,故中國看香港人是刁民,香港人對於天天自認別人老豆老母的中國政府也感到寒毛直豎。

 

對公有理解的不同,引致了很多價值觀的差異,不僅在東江水,在各方各面,都形成與中國的衝突。因為公有的觀念,從根本否定了中國統治者對那些東西為所欲為的正當性,甚至否定了中國統治者對那些東西的擁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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