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人權大使寇克特(François Croquette)29日抵台展開3日的人權交流訪問行程。(攝影:李智為)
台灣被認為是離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目標最接近的亞州國家,但2018年底的公投結果,壓倒性反對的民意,反映出婚姻平權在台灣仍有漫漫長路要走。
法國人權大使寇克特(François Croquette)31日媒體茶敘時,對於台灣公投結果表示尊重,但舉法國通過同婚合法化的例子說明,發展結果「十分成功」。
身為首位來台交流的法國人權大使,寇克特說指出,2013年法國甫通過同性婚姻法時,國內也遇上激烈的反對辯論,但是從法案通過5年後的今日來看,成功提升了許多同性伴侶的生活、也賦予他們新權利。
寇克特對於同婚、廢死等議題在台灣引發不同意見的激烈交鋒表示理解,但他說:「婚姻平權整體來看不僅只是所謂的價值,而是關乎個人所擁有的權利。」他認為這也是向全球表明,台灣是站在促進人權前線的機會。
寇克特坦言,反同方和挺同人士要消彌歧見、達成共識非常困難。在法國,同性婚姻平權法案通過後,的確有保守反對意見主張未來要翻盤、甚至舉行公投。但法國政府明確拒絕這些訴求。
他表示,很顯然這些高度情緒化的議題不適合付諸公投但重要的是,政府會持續解釋說明,這些新的權利,讓許多同性家庭和他們的孩子,享有正常的生活。寇克特:「現在推動起來會遇到困難,但是5年、10年之後,沒有人會想消除同婚法倒退走。我有信心,反對者是站在歷史的逆流。」
2017年大法官釋字第748號,為婚姻平權寫下新篇章,認為現行民法排除保障同性二人永久結合關係已違憲,而公投結果卻顯示多數民意認為婚姻僅屬於一男一女,並應另立「專法」保障同性伴侶。因此法務部將於釋憲案中訂定的2年之內,也就是3月1日的大限之前將同性專法草案送入立法院。
但專法被同志團體視為本質是歧視,而非真正落實婚姻平權。關於此,寇克特表示,簡單來說法國並無分專法或是民法,但無論法律形式如何定義,核心仍在於實質「平等」的本質,透過法律保障給予同性完全相同的婚姻權利。
另一方面,廢除死刑也是寇克特關注的領域。蔡英文上任後於2018年首度執行死刑,他坦言法國對此感到失望,執行死刑是人權的倒退。他說:「這既不人道又殘酷,且無法有效嚇阻犯罪。」
此次因出席法國在台協會主辦的「思辨之夜」首次訪台,雖然僅有短短3日,但寇克特說:「這是一趟愉快的旅行。」他說,自由開放的台灣社會跟法國有很多共通點,有著相同的民主價值,因此針對不同議題很好溝通,台灣顯然是法國共同推動人權的盟友。
寇克特強調,這次是來台與官方和活躍的民間團體進行對話交流。除了會晤文化部長鄭麗君與外交部長吳釗燮,寇克特也走訪了國家人權博物館。他說,不是要對台灣下指導棋,重申尊重台灣民意的立場,但在許多議題上期待看到台灣更進步。
寇克特認為,人權是普世價值,也是法國人的DNA。
身為人權大使,該如何定義「人權」(human rights)?寇克特認為194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為基本人權寫下最佳註解。
宣言指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一律平等」且是「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或政治」等條件。他說,會有很多新的權利,如科技、同性婚姻或是環境等,雖然沒有明文寫入宣言之中,但都需要被保護。人權宣言是提供了一個廣泛依循的準則。
當今社會的人權挑戰面臨多重考驗,數位網路科技愈發達,人權卻不一定有進步、甚至是退步,在許多國家成為獨裁政權控制人民的工具、打擊民主與人權的利器,因此對付藉由網路散布的「假新聞」,勿讓科技成為散亂成恨的根源,也是法國的努力目標。寇克特期待,數位時代也能是人權的黃金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