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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公投後向反同方靠攏 綠委湧現支持「同性伴侶法」聲浪

陳燕珩 2019年02月02日 15:38:00
多數綠委考量選票壓力,逐向反同勢力靠攏,傾向制定「同性伴侶法」,以降低社會爭議。(資料照/李隆揆攝)

多數綠委考量選票壓力,逐向反同勢力靠攏,傾向制定「同性伴侶法」,以降低社會爭議。(資料照/李隆揆攝)

愛家公投通過後,行政院依法須在3月1日前提出同婚專法,對於法案名稱、內容究竟怎麼訂,各界高度關注。據了解,行政院預計在2月21日院會通過該案,但具體版本尚未定案,各陣營仍在積極遊說。挺同團體主張以「同性婚姻法」處理,反同方則堅持「婚姻」二字不能入法,多數綠委考量選票壓力,逐漸向反同勢力靠攏,傾向制定「同性伴侶法」,降低社會爭議。

 

前年5月大法官會議通過748號釋憲文,敘明《民法》婚姻章未保障同性兩人婚姻「違憲」,2年內應完成修法,至於要用何種形式法律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由立法院決定;若逾期未修法,5月24日後同性兩人可依《民法》婚姻章,直接辦理結婚登記。

 

挺同團體認為另訂專法保障同婚就是歧視,主張直接修《民法》。然而,由幸福盟發起的愛家三公投,去年底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依照公投結果,只能走專法一途,依法行政院須在3月1日前提出法案,送至立法院審議。為避免拖過5月24日時限,衍生更多混亂,立院勢必得在農曆年後的新會期完成立法。

 

挺同團體認為另訂專法保障同婚就是歧視,主張直接修《民法》。(資料照/陳品佑攝)

 

挺同方走專法 朝向「同性婚姻法」否則違憲

 

針對專法名稱和內容該怎麼訂,兩方各有見解,挺同方主張釋字748號已敘明保障「婚姻自由」,走專法一定得是「同性婚姻法」,否則就違憲;反同方則堅持不讓婚姻二字入法,主張以「家屬」名義處理同志關係,而非用婚姻配偶身分。兩陣營分據光譜兩端、毫無交集,公投後各自奔走遊說,尋求政院和朝野立委支持。

 

引發關注的是,民進黨九合一挫敗後,集體焦慮忙找「病因」,不少中南部綠委將推動同婚視為關鍵敗選因素,在反同公投獲700萬票的民意基礎上,黨內保守勢力抬頭,選後就曾有資深委員私下說,「絕對反對同婚到底!」連原先挺同或持態度開放的綠委,也紛紛受選票壓力噤聲,讓仍在為同婚努力的立委感嘆,「風向明顯轉變,很不利於挺同方。」

 

原先挺同或持態度開放綠委,紛紛受選票壓力噤聲,讓仍在為同婚努力的立委感嘆,「風向明顯轉變,很不利於挺同方。」(圖片取自民進黨立院黨團臉書)

 

一名中南部綠委直言,黨內委員因宗教信仰、個人價值和選區結構因素,本就對同婚持不同看法,他過去基於尊重黨的立場,沒有公開表達對同婚的疑慮,卻因此被貼上挺同標籤,實在很無奈。「我的選區一面倒反對同婚,做為立委要如實反映民意。」因此他主張專法應訂「同性伴侶法」,不要再與民眾站在對立面。

 

綠委許智傑接受《上報》訪問指出,他認為婚姻價值是一男一女,所以要另用專法保障同志權利,比起制定婚姻法,若用同性伴侶法處理,可以安撫不少民間聲音,就像他之前與地方教會、牧師探詢意見,就有人認為伴侶法是可接受的。

 

綠保守派主張伴侶法下 符合釋字精神立法空間

 

「我認為要慢慢漸進!」綠委黃國書表示,他非常理解且尊重同志運動幾十年來的努力,但同婚若要一步到位,阻力會非常大,公投結果就是如此,他認為應先朝有社會共識的方向推動,傾向支持同性伴侶法。

 

另也有北部綠委說,不只中南部民眾反彈,北部基層也罵翻,九合一輔選明顯感受到民眾對推動同婚的不滿,他主張「事緩則圓」,不要用名稱敏感的婚姻法,否則社會將再陷入挺同、反同的撕裂對立。

 

儘管也有不少綠委明指,因應公投結果訂定的專法,屬於「法律」位階,依然不能牴觸等同「憲法」位階的大法官釋字,為不違反748號釋字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平等權」的內容,只能朝「同性婚姻法」制定;但黨內保守派仍主張,可在伴侶法名稱下,找到符合釋字精神的立法空間。

 

民進黨內保守派仍主張,可在伴侶法名稱下,找到符合釋字精神的立法空間。(攝影:張家維)

 

綠委支持「同性伴侶法」比例 略高於「同性婚姻法」

 

為了解各方想法,行政院曾針對綠委發放徵詢意見表,條列出可接受的法案名稱和法條內容,作為研擬專法的參考。據悉,根據政院回收的調查結果,綠委支持「同性伴侶法」的比例,略高於「同性婚姻法」,知情人士透露,法務部已將兩種版本均備妥,但年前按兵不動,預計2月21日將最終版本提送院會。

 

行政院曾針對綠委發放徵詢意見表,條列出可接受的法案名稱和法條內容,作為研擬專法的參考。政院回收調查結果,綠委支持「同性伴侶法」的比例,略高於「同性婚姻法」。(讀者提供)

 

不過,值得關注的是,即使是多數綠委主張的同性伴侶法,與反同方訴求仍有落差,幸福盟主張以「同性共同生活法」處理,讓成年的同性兩人,非以婚姻配偶關係,而是適用家屬關係,保障生活照顧、醫療事務代理、財產、共有財產處理、協議遺產分配、指定監護人等權利。

 

據了解,在幸福盟選後強力遊說下,部分綠委態度鬆動,已有委員私下承諾,無論政院提出版本為何,都會支持幸福盟版的立法精神,在逐條審查階段,必要時會代為提出修正案,爭取有宗教信仰、反同態度明確的朝野立委支持。

 

由於同婚議題高度敏感,法案日後進入三讀,藍綠黨團均傾向尊重個別委員意見,不以黨團名義做決議。預期農曆年新會期開議,政院版本送入立法院後,委員們將跨越藍綠黨派,展開「挺同派」與「保守派」的攻防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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