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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涉雇人妖賣色 嘉市議員洪有仁羈押禁見

上報快訊 2016年10月22日 08:48:00
嘉義市友忠路「醉美人」時尚酒館暗藏春色,涉嫌媒介泰國人妖、越南妹脫衣陪酒甚至賣春,作風大膽,嘉義地方法院22日凌晨3點裁定准予羈押禁見。(翻攝自東森新聞台)

嘉義市友忠路「醉美人」時尚酒館暗藏春色,涉嫌媒介泰國人妖、越南妹脫衣陪酒甚至賣春,作風大膽,嘉義地方法院22日凌晨3點裁定准予羈押禁見。(翻攝自東森新聞台)

嘉義市友忠路「醉美人」時尚酒館暗藏春色,涉嫌媒介泰國人妖、越南妹脫衣陪酒甚至賣春,作風大膽,檢警獲報指無黨籍嘉市議員洪有仁涉嫌在後撐腰,13日一早搜索「醉美人」、洪住處及常出入的麻將場,共帶回5名泰國籍人妖、3名越南籍人士、賭客4人以及7名酒客,但洪未到案說明,嘉義地檢署18日發布通緝,洪21日上午到案,檢方深夜複訊後聲請羈押禁見,嘉義地方法院22日凌晨3點裁定准予羈押禁見。

 

嘉義地檢署調查,嘉義市友忠路上醉美人酒店,除容留部分外籍人士在該酒店內從事性交易。並透過經紀人以表演名義,申請泰國「變性人」入境。安排他們居住於市議員洪有仁及其女友住所,再由專人接送至酒店脫衣陪酒,及與客人性交易。據了解,有些變性人一周甚至接客至30次,性交易價碼為每次2小時7千元,酒店從中抽成高達5千元。

 

嘉義地檢署表示,洪有仁擔任嘉義市議會議員,還涉嫌利用其弟夫妻及友人邱姓人力仲介業者身分,向嘉義市議會申報公費助理,從中詐領助理費與助理春節慰勞金。

 

嘉義地檢署指出,嘉義市議會自2014年12月起到2016年10月間,按月將助理費各4萬元及春節慰勞金分別匯入人頭助理開立銀行帳戶後,再由洪有仁花用,洪涉及人口販運、妨害風化、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及偽造文書共4罪。

 

因傳洪有仁喚未到,嘉義地檢署在18日對洪有仁發佈通緝,21日上午洪到案,洪雖然大聲喊冤否認一切罪刑,不過承辦檢察官江金星複訊後,認為其所犯為重罪,有逃亡事實、並有事實足認有滅證及勾串證人及反覆同一犯罪之虞,嘉義地方法院22日凌晨3點裁定准予羈押禁見。(蔡易軒/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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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嘉義 市議員 洪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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