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將提案,針對領取中國居住證的台灣人,不能參加任何公職選舉。(圖片取自中新社)
中國日前對台開放申辦「居住證」,開放給台灣人同等國民待遇。行政立法協調會報18日拍板,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列為最優先法案,內容將針對領取中國居住證的台灣人,限制參加任何公職選舉,擔任民選公職人員、軍人、公務員以及公立學校教師。
行政院18日中午與民進黨立院黨團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會中討論立法院新會期的優先法案,決定將提出47案最優先法案,分作三大主軸,包括回應社會期待、強台與保台三大類。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會後轉述,在國家安全部分,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團已達成共識,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列為最優先法案。有關居住證部分的規定,除非放棄一定時間,否則不能參加任何公職選舉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或者擔任軍人、公務員、各級公立學校教師。
Yotaka進一步表示,對於領取中國居住證有登記,或由政府掌握有領證者,不影響投票權。也將規定領取居住證的台灣人必須向政府報備,對於「機敏機關」如情報機關的限制,將會更嚴格。至於是否針對隱瞞者訂定罰則,Kolas說目前草案還在研擬中。(陸生挾帶豬肉腸挨罰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