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李智為)
行政院21日審查首部同婚專法,並將送立院審議,為讓國人了解台灣首部同婚專法修法過程,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上午11點15分將主持會後記者會說明。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鍾瑞蘭、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農委會主祕張致盛也會出席。
同婚專法草案備受爭議,為符合去年大法官釋憲內容,行政院20日晚上先邀集黨籍立委開會,行政院長蘇貞昌並宣布法案名稱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目前,已有挺同團體聲明同意,部分反同團體仍有意見。
決議:
一、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二、本案請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溝通、爭取支持,早日完成立法。
三、我特別在這個歷史性的時刻,在最高行政機關的院會,要為大家共同所踏出的這一步留歷史紀錄。大家都知道人類社會是不斷進步的,以前窮人、女人、黑人都曾經被歧視很長的一段時間,連投票權都沒有,現在都逐漸獲得尊重。
四、過去我們一直以為性傾向只有異性相吸,誤以為同性一定相斥,我們不瞭解同性戀,因為不瞭解而害怕,因為害怕而排斥,現在醫學證明,同性戀是自然的,不是疾病,不會傳染,也不可能因為教導或壓迫而使異性戀者變成同性戀,更不可能因為治療或壓迫,而使同性戀者變成異性戀。
五、行政院作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必須尊重公投結果,更必須遵守等同憲法效力的大法官會議解釋,就是因為尊重公投結果,所以我們不修民法,民法婚姻夫妻之規定完整不動,因為大法官會議第748號解釋已經明白表示,必須「使相同性別兩人」獲得「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所以行政院在將提出的專法草案中,平等保護同性婚姻之自由。鑒於這段期間,爭議的各方對於專法的名稱各有堅持、多所爭議,我們覺得整個社會實在不必多費力氣於此。既然大家都必須遵守大法官會議的解釋,行政院將提出之專法名稱就叫「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現在經院會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六、請立法院能盡速通過,完成立法。
七、我特別要再一次懇切呼籲國人同胞,無論你是異性戀或同性戀,我們都是同一國,都在同一塊土地上、都在同一個天地之間,每一個人都應該受到尊重、平等對待,我由衷期待大家,包容地接受不同、和善地對待彼此,使台灣成為一個相互尊重、彼此友善的國家。
八、此法案的提出,預期外界仍會有所爭議,但是我非常期待同志朋友們能多等一些時間,也許離預期還有距離,但總是已經開始,先從無到有,我們已經看到那束光,有一天一定會很光明,進步是一步步,不可能一步到位或一次就能夠完成。
九、我也要期待,籲請社會多留一些空間,給人空間就是給自己空間,也許你周遭的朋友正等待你放下堅持,我們很希望大家真的能夠包容地接受不同、和善對待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