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西班牙陸續將5名台籍詐欺犯引渡至中國,外交部證實,西班牙內閣會議已就後續200多名涉案人做出同意引渡的決定;圖非當事人,僅為示意。(中新社提供)
針對西班牙陸續將5名台籍詐欺犯引渡至中國,後續尚有200多名涉案人恐陸續面臨引渡處置。外交部證實,西班牙內閣會議已就全數涉案人做出同意引渡的決定,部分涉案人向西國憲法法庭提出的保護聲請也已遭到駁回。由於涉及案情,外交部無法透露駁回理由,但希望此一判定係針對此一個案,而非法律程序的通則,以免在歐洲國家間形成判例,為其他國家所援用,不利我國國人在海外的人權保障。
219名我國民眾涉嫌跨國電信詐欺在西班牙被關押,並面臨中國要求引渡的處置。外交部證實,此案在西班牙破獲後,與西國訂有引渡協議的中國立即提出引渡要求,西班牙法院已於2018年陸續就全數涉案台灣人做出同意引渡至中國的判決,而西國內閣會議也已同意引渡,截至目前,已執行3批共5人遭引渡至中國。
為求阻止遭引渡處置,部分涉案人曾在西班牙當地人權律師及台灣人權團體的協助下,分別向西班牙行政部門及憲法法請分別提出政治庇護及保護聲請,一度叫停遣送程序。然而在西班牙內政部拒絕政治庇護請求之後,西國憲法法庭也於今年1月底駁回部分涉案人的保護聲請,暫停的引渡程序也因而於今年2月重新啟動。
對於西國的裁判結果,外交部表示嚴重抗議及不滿,並向西國政府喊話,強調西班牙身為歐洲聯盟及歐洲人權公約的締約國成員,應秉持人道精神及人權原則,就本案與台灣進行合作,確保台灣民眾應有權益。
然而在喊話之餘,外交部並未針對駁回理由透露更多內容;是否涉及提出聲請者的國家定位,或針對中國司法人權狀況的認定,外交部均未回應。儘管仍有其他涉案人仍在考慮採取同樣的途徑尋求權利保障,但據外交部內部研判,200多名涉案人情節類似,憲法法庭在做出一個判定之後,後續聲請應會比照處理,後續再提聲請,結果不會太樂觀。
然而據知情人士指出,由於西班牙是第一個處理兩岸電信詐欺案管轄權的歐洲國家,以政府立場,當然希望此次駁回理由完全基於實質案情做判定,而非就基本原則在程序上駁回,以免在歐洲國家中形成判例,之後被其他國家所援引。
而外交部也公開表示,將尊重國人的意願,在窮盡西國國內救濟途徑後,繼續向歐洲人權法院或聯合國人權條約機構等提出相關申訴或救濟途徑,以維護權益。
知情官員也指出,除了中國與西班牙訂有引渡協議外,此類電信詐欺案犯罪證據及被害人都在中國境內,在要求管轄權上占有優勢;加上西班牙與中國關係一直相對友好,自案發以來,對我駐處提出的主動告知進展等要求未有回應,相關法律救濟手段並不樂觀。倒是在其他歐洲國家,去年便曾發生將不同案件的台灣涉案人逕送台灣的前例,雖然對方國家為避免政治紛爭不願曝光,但顯示在司法人權的考量上偏向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