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或許讓許多人的情緒有了出口,卻也忘記思考其他的可能。(資料照片)
前幾天,看到了「改變台灣三分鐘」的影片在談死刑,發現這個影片裡面對死刑的描述簡直錯誤百出。
這隻影片裡面提到,羈押最久的死刑犯達到30年,但沒提到這位死刑犯是誰。這位死刑犯名叫邱和順,而此案很可能是刑求後屈打成招而成,很可能是冤案。如果如這支影片後面所提到的,要儘快執行,那麼這個還在不斷提出再審要求、很可能是冤案當事人的邱和順,恐怕就會被處死。
讓無辜的人被處死,這是這個粉專的宗旨嗎?我想不是吧。
對於許多死刑未執行的原因,這個影片認為是因為廢死聯盟的人不斷閃避與大眾討論,用各種資源強行介入台灣法律....這實在是很嚴重的誤會。為了跟大眾溝通,廢死聯盟去年花了很多的力氣不斷舉辦「全民做伙參詳」活動審議死刑替代方案,讓大家一起思辨死刑,也到非常多地方去舉行講座。這個粉專不清楚廢死聯盟在做什麼,卻夸夸自得的這樣下定論,真的好嗎?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誤解?原因其實不難。多數人對治安、案件的想像,多是來自於媒體。面對社群網路的競爭,媒體越來越在意點擊率與流量,自然新聞就要以吸引眼球為主。
遇到社會重大案件時,為了吸引流量,媒體的報導會以更激烈的方式,比如報導凶殘的犯罪過程,讓民眾因為憤怒而閱讀新聞、轉貼分享。同時,媒體還會採訪廢死聯盟的說法,希望廢死聯盟的回應能刺激更多民眾的情緒,進而增加流量。但在此同時,媒體卻沒有針對真實治安數字的新聞,讓民眾知道台灣的治安其實在逐步改善;廢死聯盟平時的倡議、說法,也難有媒體願意採訪報導,民眾自然不知道平常廢死聯盟也在努力與民眾進行溝通。
媒體為了求快,短時間大量報導社會案件相關資訊的作法,若是之後發現為錯誤訊息,對當事人的污名化已經造成,也是很大的困擾。
而民眾對死刑的執著,背後其實也有許多歷史原因。在我們長大的過程中,有不少時候犯了錯,就會遭受到懲罰。當我們把犯錯與懲罰聯繫在一起後,當遇到重大的錯誤,自然會認為懲罰有用。我相信大家都希望犯罪率下降,也不希望出現這樣重大的犯罪。只是,我們過往的經歷,總讓我們以為懲罰就是有用的。
但是懲罰真的都有用嗎?其實我們要拉開來看。
懲罰要有用,首先這個人要處於理性思考的狀態,在犯罪之前才會多思考後續的罰則,這樣加重罰則才能遏止更多犯罪產生。但是,有些情境下,人恐怕並非處於理性思考的狀態。比如說,像是物質濫用,無法自我控制;或是犯罪愉悅,在犯罪中得到快感;或是激情犯罪,因為理智線斷裂、激情之下所犯下的罪行,這些都是懲罰較難預防、遏止的犯罪。
針對這類的犯罪,加重懲罰能達到的效果有限。因此,我們或許應該思考的不是只有懲罰,還有如何避免讓人落入這樣的狀況。
很多人都會以為人生可以由自己掌控,自己的成就是努力而來。不過,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你在一個資源很缺乏,甚至有問題的家庭中長大,我們真的能這麼容易就達到現在的成就嗎?之前有一篇文章《血是怎麼冷卻的:一個隨機殺人犯的世界》談湯姆熊殺童案的主角曾文欽的出身歷程,我建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他的情境,再來思考,這樣的人生該如何走下去?
這種時候就會發現,這樣的情境,無論執行多少死刑都難以改變。而且,執行死刑這件事情,還會讓我們誤以為產生了效果,可以嚇阻下一個犯罪出現。
而且,死刑也有嚴重的副作用。第一個,如果發生了冤案,那麼死刑難以回復,不像是其他的可以用金錢的方式補償同一個人,死去的人無法受到任何補償。為了避免冤案,司法流程就會變長,要蒐集證據,仔細討論,避免冤案。再者,死刑是極刑,如果一個人的犯罪已經達到非死刑不可的狀況,這些罪犯往往會鋌而走險,成為更凶殘的罪犯。反正,橫豎就是一條命,不是嗎?
要避免這些懲罰已經難以發揮效用的犯罪發生,大概有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要強化社會安全網,避免人落入到這樣的狀況,減少犯罪的可能。一旦發生了,進入監獄,監獄要有完整的措施,幫助這個人不會再犯,甚至要重建他的人生。
有些人認為,死刑才能告慰受害者與受害者的家屬,但在我之前的訪談經驗中,我發現,他們真正需要的其實不是死刑,而是需要國家社會提供溫暖的協助,讓他們知道,他們並沒有被社會所遺棄,社會仍然重視他們的感受。這些協助包含心理諮詢、相應的金錢補償,生活上的協助等等,這些幫助相信遠比一個死刑來的實際,而且有用。
以上種種,都會發現,我們在看待社會案件時,往往只把目光聚焦在犯錯與懲罰,卻忘了拉遠一點看──受害者真正需要的是什麼?在還沒成為加害者前,如何協助他們重建人生?甚至在第一次、第二次犯罪時,就先協助他們重建人生,讓他們不再落入貧窮的困境?拉遠一點看,也許真正好的解法並不是死刑。但是,死刑讓我們的情緒有了出口,卻也讓我們忘記思考其他的可能。
如同這張圖片,死刑和懲罰的議題讓我們過度專注於右邊紅框的區域,卻忘記真正的解法可能落在我們沒有注意的地方。
但回過頭來看這個影片,這個影片只是簡單的認為死刑應該執行,並且把死刑沒有被執行的責任直接推給廢死聯盟,卻忘記了,一旦如這支影片所說限期法務部執行死刑,那麼第一個被執行的就是冤案當事人邱和順。
讓無辜的人被處死,是大家樂見的嗎?我想不是吧。
把眼神從死刑和懲罰上拿開吧。拿開以後,好好重新思考這一切,或許會發現,真正的解決方法從來就不是只有死刑一個。
※作者為公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