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港府對新移民的定義,香港新移民數量,永遠都會是 35 萬人左右。(美聯社)
香港有所謂的單程證配額,每年約5萬個,實際這就是 1997 年之後,中國向香港移民的配額。 因此,差不多20年後的今天,香港比起英治時期,已經多了100萬人在中國出生,很可能並沒有經歷過香港教育系統及公民教育的人,取得了本港的國籍,而且這數字還是不斷增加。
按照常理,100萬人口不論他來自何處,只要醫療系統與房屋供應沒有隨著增加,都應該會為香港將來沉重的醫療、住屋、以及福利開支等負擔。
但是在香港各項數據中,卻總是顯示新移民佔用這些資源似乎不多,不太構成問題。可是,這不合乎醫療前線人員的體驗,有些醫護人員直接發表他服務的病人「不少都說普通話」,就被一些反對縮減或取消單程證的利益團體(例如能從支援新移民服務中,向政府申請補助的組織)、知識份子或社運人士拿政府數據駁斥。
政府數據為何會與前線人員,以及市民的日常體驗有衝突?那是因為政府定義中的新移民,是「居港未滿7年的人」,一旦居港7年以上,就會不再被視為新移民。
在這樣的定義下,香港永遠新移民數量,都是 35 萬人左右,也就是5萬人乘7。之前 65 萬以上的人,在統計上則不是新移民,即使他們從未經歷過英治時代,也未必受過本地的公民教育以及防災訓練他們都被假定與土生土長的人是同類。
所以,雖然已有百萬人移居香港,但以今年 2019 年來說,2012 年前移入的,在統計時全部都不被視為新移民。
換句話說,你在十年前香港輪候公共房屋,十年後仍未上單位,當你認為這麼久都不能上單位,原因是因為新移民因為種種理由得到了較優先的編配時,那時候拿到公共房屋的新移民,早在統計上不被再視為「新移民」而消失,故統計會告訴你,你不是被新移民排斥了機會。而用這種統計數字來討論的話,那就會陷入無解的爭論。
如果有一個新移民,來到香港不久就領取援助金,他會增加「新移民領取綜援人數」比例,可是,只要經過了7年,他就會因為不再被定義為新移民,反而從分子變成分母,減少了「新移民領取綜援人數」的比例,出現非常諷刺而且曲解現象的效果。
結果移民過來越來越多,領取綜援,公共房屋與使用公共醫療的人數越來越多,反而營造出新移民領取綜援人數的百份比下降的統計數字。
如果我們認知了所謂的新移民統計,其實只是指「35 萬人 / 香港總人口」的統計,這個數字長期自然是只會減少不會增加,但不等於香港的福利政策,醫療,公共房屋等問題不會隨人口流入而惡化。因為這個數字本來只能說是沒有相關性,如果真的要討論移民對於資源的衝擊,理論上應該用「九七後的人口流入」作為分子去統計,可是這樣的統計資料似乎不存在,或不易取得。
而在這樣有問題的定義下,自然非常干擾香港的政策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