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議員王焜玄遭控涉及多起現金賄選案,且犯後態度不佳,檢方請從重量刑。(圖片取自王焜玄臉書)
嘉義縣議員王焜玄遭控涉及多起現金賄選案,2018年為求當選,聯合樁腳以鄰為單位,並統計投票權後行賄,嘉義地檢署27日偵查終結將王焜玄等人以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檢方認為被告以集團方式賄選,且犯後態度不佳,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表示,王焜玄為使自己能順利當選,2018年10月間親自或指示許姓被告、劉姓被告,要求旗下江姓、林姓、洪姓和2位蕭姓樁腳以鄰為單位,先行統計各鄰有投票權人數,再以每票1千元的代價,向義竹鄉各鄰選民行求、期約並交付賄款。
不過,王焜玄曾在民事庭上否認涉案,其委任律師指並沒有直接證據是王指使樁腳買票,更沒有證據顯示賄款金源來自王焜玄。
但檢方仍認為,王焜玄為候選人不以合法方式競選,違反民主機制,甚至計畫性、集團性方式從事買票賄選,時屬敗壞選風。而檢警調查獲後,王焜玄企圖透過辯護人影響相關證人和偵辦方向,犯後態度不佳,建請院方從重量刑。
檢方表示,被告王焜玄涉及賄選,檢警多次傳喚未到,經發布通緝才到案說明,檢方認有勾串共犯之虞,2018年11月28日裁定羈押禁見通信至今於27日偵結,全案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王焜玄,並移由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日前也依法對王焜玄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嘉義地檢署表示,被告許姓等7位樁腳於偵查中均自白犯行,請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減輕其刑,因其中一名蕭姓被告自白而查獲王焜玄,也請依選罷法相關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
據嘉義縣選委會資料,王焜玄在嘉義縣第六選區議員選舉,以第2高票當選,但因遭羈押禁見至今,尚未宣誓就職。(金門大膽島3月1日開放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