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同婚專法5日於立院逕付二讀,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中)痛批,政院和執政黨踐踏765萬民意強推同婚專法,呼籲懸崖勒馬。(攝影:鄭宇騏)
行政院提出的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5日在立法院逕付二讀,反同婚的下一代幸福聯盟則率領近50位民眾赴立院抗議。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痛批,政院和執政黨踐踏765萬民意強推同婚專法,呼籲懸崖勒馬;並強調,將公布「挺同立委」名單,號召全國民眾2020拒投違反公投民意的總統及立委候選人,「用選票讓他們下台」!
曾獻瑩抨擊,同婚專法嚴重違反公投第10案主文:「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意旨,讓同婚大量準用《民法》婚姻規定,且是從頭準用到尾,那跟修法《民法》有什麼兩樣?他強調,幸福盟贊成也支持保障同性間共同生活,但必須用《民法》以外形式來規定,政院版完全踐踏公投民意,「台灣還需要公投嗎?是民主國家嗎?」
公投第10案提案人、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指出,人民已透過公投清楚展現對於婚姻的態度,不應由人民訴說重複論點,而是行政院長、立法院長、立委、總統出面解釋,何以踐踏民意,對765萬人民訴求置之不理。游駁斥,幸福盟根本不害怕也沒有歧視同志、同性戀,完全是貼標籤,外界都不知道,「我們反對同婚,但我們愛著同志!他們也是家人!」
游信義呼籲,各界應將同婚姻議題專注在公共制度辯論,討論國家婚姻制度如何讓建立在正常穩定基礎,讓國家繼續往前;他並質疑,行政院長蘇貞昌對於同婚的說法具有政治意圖,目前有許多政治人物挺同婚係政治正確,就像綠委段宜康曾說,民進黨支持同婚是為了選票。
準備代幸福盟提出「公投法第12案」(同性共同生活法)草案的藍委賴士葆今也現身力挺幸福盟。賴抨擊,政院版專法草案內容是大法官第748號解釋「減掉」公投結果,蘇貞昌將公投意見視如敝屣、完全踩在腳地下,大法官第748號解釋寫得很清楚,以同性二人共同生活為目的,從頭到尾沒提同婚兩字,而幸福盟版草案真正「加上」公投結果。
賴士葆指出,幸福盟版本草案目前已獲得逾20位藍委支持,另有綠委也參與連署,顯然這議題不是黨派鬥爭,攸關堅持法律以及捍衛家庭價值,因此代為提案。
高雄市家長聯盟召集人洪先生指出,去年公投全國家長都覺醒了、踴躍投票,想不到行政院竟踐踏民意,顯然政府不了解高雄市「變天」的意義,「民眾賺錢養你們幹嘛?」他強調,韓國瑜能當選高雄市長、國民黨市議員過半係因聽見民眾聲音,支持愛家公投,現在政府想變天也來不及了,呼籲全國民眾再次睜開雙眼,拒投亂搞的政治人物。
針對立法方向,幸福盟修法總顧問曾品傑說,「公投法第12案」共17條,以非婚姻制度保障同性二人共同生活權益,內容未有配偶、伴侶等字眼,以同性家屬定義同性伴侶相互身分關係與法律稱謂,允許共組家庭,保障醫療代理、生活照顧義務、共有財產處理、協議遺產分配等權利。
幸福盟結束立院抗議後,隨即轉往政院遞交聲明書,接著再赴台北地院控告蘇貞昌瀆職。(三芝衛生所被爆獎金浮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