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命案5日再度開庭審理,但今開庭,當法官詢問意見時,王卻自稱溥儀,小燈泡是閻羅王,直言殺害她,「是為了讓閻羅王投胎。」(攝影:李智為)
小燈泡命案5日再度開庭審理,男子王景玉殺害三歲女童「小燈泡」,日前遭最高院發回更審,理由為未盡調查職責等。在法院審理期間,認定王患有思覺失調症,在獄所按時服藥控制病情。但今開庭,當法官詢問意見時,王改稱自己是溥儀,小燈泡是閻羅王,殺害她,是為了讓閻羅王投胎。
在先前的更一審準備庭時,王的辯護律師曾聲請傳喚專家學者作證,但遭檢方及被害家屬律師反對,認為只要請法院引用相關文獻即可,不需要再傳喚專家學者出庭。
今開庭是針對是否有必要再次對王做精神鑑定。王的律師團表示,希望由法律學者李茂生、許恆達就現行至度下再犯可能性、刑後處遇等情形做鑑定。但審判長質疑傳喚的必要性,檢察官也反對,認為兩人雖有學術地位,但沒有實務工作經驗,不了解刑後處遇制度。
另外,律師團也聲請傳喚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張麗卿,針對刑法第19條,辨識能力的部分表示意見。此舉也遭審判長質疑,張麗卿沒有接觸過此案,非鑑定人怎麼用鑑定人身份傳喚?檢察官指出,張是無關的第三人,非適格的鑑定人。
由於檢方求處死刑,審判長詢問,在沒有兩公約情況下,王是否會被處以極刑,以及王究竟有無矯正教化及再社會化可能性,因此要檢辯對於鑑定人選表示意見。王的律師團聲請台大助理教授趙儀珊鑑定,認為她是司法心理學專家,且曾作為媽媽嘴雙屍命案謝依涵、殺兩任女友的吳敏誠做鑑定,具實務經驗。但遭檢察官反對,認為趙的專長為兒童心理,應該找矯正機構的專家來鑑定。
最後,法官諭知,被告、檢方及告訴代理人如有意見,10日具狀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