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親泣訴,指出4歲孩子午休大便在褲子上,被要求在教室門口罰站近1小時,進教室後繼續站25分鐘,且還得鞠躬道歉。(圖片取自靠北惡質幼兒園臉書)
一名家長10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她的4歲小孩在中壢幼兒園遭老師不當管教與體罰,她在2018年10月發現後,立即通報社會局與教育局,但過了近5個月依然遲遲不見政府開罰,讓她氣得大罵「政府才是兒虐不斷最大推手!」
一名媽媽10日晚間在臉書「靠北惡質幼兒園」發文,並付上影片及照片佐證,控訴中壢一家幼兒園的園長放任老師不當體罰自己4歲的孩子,告發至社會局與教育部後,政府單位也是不聞不問、互踢皮球,她表示「小孩受害,桃園市政府不開罰、家長求助無門,這難道在政府眼中這還不符合兒少法之身心虐待?」
這名媽媽說明,小孩自2018年8月開始上幼兒園,但從入學之後便天天回家哭、哭了兩個月,詢問老師後得到的答案總是「沒關係」,直到某日孩子哭訴「老師會打人,我會被老師處罰不能玩,早上都要罰走操場,因為老師說我認不得名字、不會畫畫、不會數學」、「尿床會被罰一星期早上不能玩,要坐在鞋櫃上,週五玩具日也不能玩。」這名母親才驚覺有異。
她表示,2018年10月26日,孩子回家哭著說「老師把我的作業本丟到垃圾桶裡」,詢問後老師卻回覆「是小孩忘記帶回家」,因此她決定調閱監視器。但她向園長表示要看監視器後,隨即收到老師致電警告「當時有點情緒,打一下小孩的手,怕你看了不舒服。」沒多久換園長來電說明「因個資法、隱私權的關係,不能讓你看監視器,怕其他家長不同意,我保證老師絕對不會打小孩。」
再她堅持之下,終於在3天以後看到監視器,卻「看得心都碎光光」。她發現22日孩子午休時不慎大便在褲子上,「老師便動手、被處罰不能吃點心、在走廊罰站54分鐘且沒上美語課、進教室後再繼續罰站25分鐘,不停的鞠躬道歉。」
接著又在24日的監視畫面中看見老師抓著孩子的頭、在全班面前拍孩子的臉,羞辱孩子,她邊看邊哭,「無法想像孩子之前的日子是怎麼過的,而這只是學校給的短短2天畫面!」
母親指出,她看見孩子受到的「特殊待遇」後去幼兒園想找老師對質,園長表示老師已被解雇,但在她堅持之下,終於在等待5個小時後見到老師,老師卻辯解「是扳著孩子的下巴,請孩子看著我」,甚至說 「你跟我同樣都是當媽媽的,你要將心比心。」
報警後,幼兒園卻不給警察監視器畫面,因為園長「怕其他家長說話,且教育局說不行給,我沒辦法要求老師做什麼,你對老師提告吧。」
這名母親泣訴,園長督導不周是事實,保護好幼兒也是校方的義務,這段日子因為「害怕老師很兇」,孩子不僅半夜、連午睡都做惡夢,甚至不敢在學校上大號!「我一邊安撫孩子,一邊自責,小孩到底承受了多少?壓抑了多久?想到這些我的心就好痛,有多少次我是抱著孩子一起哭。我信任幼兒園、尊重老師,換來的是孩子遭受身心凌虐。」
母親最後表示,她只希望老師及園方公開道歉,但老師卻不斷對社會局、教育局及檢察官說謊表示「我一直道歉,但是家長不接受」,她質問「我不知老師用什麼管道來道歉?」因此她不再忍氣吞聲,公開自己的慘痛經驗,以免再有小孩受害。「奉勸各位家長,如發現異樣,請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不過園長11日上午表示,發生管教不當事件後,園方與老師已多次登門道歉,園方也立即解聘該名老師,學費也已全數退回。因家長提出告訴,目前事件已進入司法審判中,園方靜待法官裁示,「該我們負起的責任,絕不推託。」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也表示,2018年10月接獲通報後,調查認為事件僅屬不當管教,情節不至於虐待,故無法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進行懲處,但已針對該教保員不當管教發函糾正,該幼兒園疏失另由教育局要求園方提出改善計畫處置。桃園市議員王浩宇也在10日深夜回覆該篇文章「已要求教育局,明天上班立即處理。」(新北警局長陳檡木上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