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董事長許金龍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等多項罪名,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併科罰金1億元,全案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但羈押中的許金龍聲請具保停押今以2億元交保獲釋,但須限制住居出境、海。(圖片取自華視新聞台)
日商百尺竿頭公司收購樂陞破局,兩萬投資人遭坑殺,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將樂陞董事長許金龍等10人起訴,一審判許18年,併科罰金1億元,沒收7億多元的犯罪所得。二審改依背信未遂罪,判12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羈押中的許金龍聲請具保停押,今以2億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需每天到派出所報到。
去年11月29日二審宣判時,法官准許以2億元具保,但許未取得具保金,三審期間,許再聲請具保,並要求降低保證金,但合議庭認定2億元條件適當,因此2月15日仍裁定2億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需每天到派出所報到。今日下午三時,許的家人具現金2億元交保,停止羈押,今可離開看守所。
樂陞案起因於,日商百尺竿頭公司在收購樂陞公司時發現是一場騙局,許金龍透過私募、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等方式炒股,並透過國票案的股市炒手楊瑞仁拉抬股價。檢方指出,不法金額超過40億元。對於本次交保的裁定,檢方也提起抗告,連同本案皆在最高法院審理中。(藍營總統初選規則仍存2大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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