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7日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8次會議,會中邀集外部專家參與,強調落實執行改革。(攝影:葉信菉)
行政院17日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8次會議,督導小組邀集外部專家參與,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指示,待檢討方案確定後,依新規定和制度運作,並就問題根源的「人」和「文化」,落實訓練和金檢。
兆豐案督導小組邀集外部專家,包括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顏慶章、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郭政弘、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行長于紀隆及政大法學院院長林國全,聽完財政部及金管會後,強調重點在於如何落實執行。
為免混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角色,造成功能難以發揮,除慎選公股主事者外,金融監理專家建議必須由另一人擔任公股代表聯絡人,監督主事者並取得資訊,以及強化獨立董事的權限,才能發揮實際功能。另官股代表應具適度的訓練,才能履行所應盡的責任。
針對「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分子」(AML/CFT),金融監理專家建議,銀行及金融機構要有動態的風險管理機制,另公股金融機構的金控跟各子公司董事會之間的關係和分工方式,在自行查核、風險管理與法令遵循、內部稽核等三道防線上,應明確界定金控董事會、銀行、內稽、法遵、業務單位各扮演的角色及關係。
金融監理專家指出,兆豐銀行事件是制度和文化長期被忽視的問題,應建立整體性的法遵文化,這需要時間改變,否則其他分行也會有類似問題。
在聽取完會中討論後,林錫耀表示,請財政部、金管會將本次會議委員及外部專家所提意見列入參考。待檢討方案確定之後,需依照新規定和新制度運作,另外也需就問題根源:人和文化,落實訓練和金檢等實際行動。
「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8次會議由林錫耀主持,除小組委員外,並依據前次會議所作出的決議,邀請外部金融監理專家,共同聽取財政部及金管會分別提出的「公股行庫股權管理機制」、「加強金融監理檢討方案及改革措施」報告,進行整體性檢討。
財政部「公股股權管理督管機制與強化內稽內控法遵」報告:
金管會「加強金融監理檢討方案及改革措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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