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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國兩會】「川習會」前展誠意 中國火速修法保護外商智財權

國際中心 2019年03月13日 11:56:00
中國全國人大會議12日提出《外商投資法》修正版草案。(湯森路透)

中國全國人大會議12日提出《外商投資法》修正版草案。(湯森路透)

中國全國人大會議12日提出《外商投資法》修正版草案,進一步明訂中國國營企業職員必須謹守外商企業的商業機密,不得外洩或挪作任何不法之用。新法將於2020年1月1日,取代目前實行的「外資三法」,屆時將外資「重要資訊」提供予中國企業的政府官員也將面臨行政或刑事懲處。

 

 

《南華早報》報導,隨著中國勞動成本增加、吸引外資投資的誘因下降,再加上先廝殺激烈的美中貿易戰,目前處於延長停火談判期,北京當局推出《外商投資法》是向全球企業承諾,中國將營造一個公平的投資競爭環境、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通過公平競爭參與政府採購活動,不像先前只稱平等對待外資的「產品」,此法也將外資提供的服務列入其中。

 

 

回應美中貿易戰導火線 

 

回顧美中貿易摩擦的導火線之一,起於華府指控北京政府要求外商強制轉讓技術給合作的中國企業,屢傳竊取美商的智慧財產權。因此《外商投資法》被視為中國對於貿易戰的回應。

 

中國人大新聞發言人張業遂4日稱此法「針對外國投資者普遍關心的徵收和補償、知識產權保護、技術轉讓等問題,草案都作出明確的保護規定。」

 

人大火速通過 「川習會」前展現誠意

 

《多維新聞網》分析,2018年12月中國國務院將《外商投資法》提交審議後,2019年1月通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第2次審議,更加凸顯公平競爭原則,直到3月再度審議。過程明顯加入進行,從初審到最終表決,花的時間不到3個月。一般來說,中國一部法律案要經過3次常委會會議審議再逕付表決。

 

分析指出,推進此法案的積極性具有重大政治意義,顯示中國對美釋放正面訊號,即是中國已全面打開對外開放的大門,也是在美中元首舉行會晤之前,中方先打出一張「誠意牌」。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湯森路透)

 

港澳台適用 投資優惠不改變

 

但外商投資草案條文中,並未納入香港、澳門、台灣,因此港澳台是否不再享有外資優惠,引起疑慮。對此,中方張業遂回應:「港澳台的投資,既不同於外資,也不完全等同於內資,有一定的特殊性」,稱即使未納入條文,港澳台在中國的投資也不會受到新法阻礙或限制。

 

他說:「制定《外商投資法》,不會改變國家對港澳台投資的法律適用安排」

 

 

《多維新聞》指出,就實際運作而言,自1994年中國通過《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與外資三法互為一般法與特殊法關係,因此台資若未在《台保法》的規範內文之下,則與外資三法作為規定。

 

報導稱,2019年1月海協會會長張志軍於全國人大審議《外資法草案》時即提出,要解決港澳台人士的顧慮,可考慮採兩個辦法:一是通過新法後,中國國務院可以透過行政法規作出說明,給港澳台企業一顆定心丸,另外則是研究制定涉及港澳台投資的相關法律,將會是新法通過後,中方需要處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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