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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祭重刑就可防堵酒駕? 警大教授:不如調降酒測標準值

王怡蓁 2019年03月14日 21:45:00
法務部修法將針對酒駕祭出重罰,加重酒駕致死及酒駕致重傷的刑罰,其中酒駕累犯肇事致死者最高可處死刑,引起各界熱烈討論。(攝影:張哲偉)

法務部修法將針對酒駕祭出重罰,加重酒駕致死及酒駕致重傷的刑罰,其中酒駕累犯肇事致死者最高可處死刑,引起各界熱烈討論。(攝影:張哲偉)

累犯酒駕是否為修法重點?法務部修法將祭出重罰,加重酒駕致人於死以及酒駕致人重傷的刑罰,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者,最高則可處死刑,引起各界熱烈討論。有學者認為,對累犯重罰沒用,應加強事前預防。中央警察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吳國清則從25萬餘份的判決書中,指出累犯與高濃度酒駕沒有顯著關聯,他認為累犯不是重點,只是累犯酒駕肇事容易引起社會關注。

 

 

法務部祭重罰 酒駕累犯肇事致死可判極刑

 

有鑒酒駕致死事件頻傳,法務部在此次立法院會期中,再度提出修法。在加重刑罰的部分,加重酒駕致人於死以及酒駕致人重傷的刑罰,從原本的3-10年,增為5-12年,後者則是1-7年,增為3-10年。另外,還增訂再犯酒駕致人於死,將處10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再犯酒駕致人重傷者,處5-12年徒刑。至於酒精濃度,則是維持原條文規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

 

在法務部公布的酒駕累犯數字上,2016至2018年酒駕致死或致重傷的數據上,累犯比例從24.3攀升到31.3,但酒駕案件的確逐年下降,從58595人下降到56425人。

 

對於酒駕累犯上升這點,有部分學者認為,我國對於酒駕部分已進行多次修法,且比起他國,台灣對於酒駕者的處罰不算輕,可見重罰對於累犯意義不大。

 

針對酒駕累犯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7日首次在新北市板橋的市立殯儀館實施。(公路總局提供)

 

 

研究破迷思:「酒駕頻率」與「酒醉程度」關聯低

 

吳國清針對2010年到2018年的地院判決書,從25萬餘筆酒駕的有效數據中進行分析後指出,他在高酒精濃度的犯罪行為因素分析上,沒看到「累犯」這個因素,但無論是法務部修法重罰的方向,還是立委的發言,均可看到要求對累犯加重處罰。因此他進行了累犯與酒精濃度的相關性分析發現,具有累犯身份的酒駕者,比起非累犯酒駕者的酒精濃度含量並無顯著較高,顯示累犯與高酒精濃度的關聯性不高,亦即,不是說一個人酒後開車的頻率較高,就代表他肯定喝得比別人醉。

 

吳國清認為,這似乎與修法方向不一致,顯示可能是酒駕致死的肇事案例中,具有累犯酒駕身份者被放大檢視。

 

在判決的量刑中,他則進行了酒精濃度高低與量刑輕重的關聯,發現呈現正相關。從統計指出,量刑總平均值為3.2823月,但最重本刑是2年。按照此分析,吳國清發現,酒精濃度高於1.375毫克者,平均只比0.25毫克者多判1.2372個月,他認為不合乎比例原則。因此,他認同司法院日前指出,透過量刑制度與趨勢建議系統,制定量刑標準,供法官進行量刑參考,讓量刑趨於一致。

 

吳國清指出,高酒精濃度的犯罪行為分析沒有「累犯」因素,但包括法務部修法重罰的方向及立委發言,卻均可看到要求對累犯加重處罰。(攝影:張家維)

 

 

酒駕加重量刑非關鍵 學者:事前預防才能杜絕憾事

 

在初步的研究分析結果下,吳國清認為,累犯並不是修法的重點。他建議修法應該降低酒測標準,從研究顯示,國人了解酒測標準,如果將酒測值往下修,在未發生危險事故前,就先懲罰,也許可以有效預防事故發生。他直言,根本之道是要安全行車,而民怨是針對酒駕撞死人,剛好近期發生的多為累犯,就會將累犯放大檢視。

 

另外,對於立委砲轟法官量刑太輕,吳國清也表示認同,但他也補充,在許多案例中,酒駕者屬社交地位較低者,或是因為職業的型態導致容易酒駕,法官在量刑上就會較低。對此,司法院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時也表示,在酒駕事件中,為促進「和解」是判刑較低的主因。

 

「亂世要用重典,但酒駕用重典沒用」吳國清說。他認為事前的預防、宣導比較重要,因此,應該加強飲酒地點的宣導、執法,在判決案件數極低的縣市,加強執法力道。他強調,修法調降酒測標準值較能避免爛醉發生事故,另外,則是法官可參考量刑標準與趨勢,按照酒精濃度及個案程度調高量刑。


 

吳國清表示「亂世要用重典,但酒駕用重典沒用」,認為酒駕事前的預防、宣導比較重要。(攝影:王怡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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