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台電擬將核廢料存放在海底城。(翻攝自台電核能發電處)
核廢料的貯存問題未解,外傳台電擬在無人島興建集中式貯存場,並比照國外在地下海底城貯存核廢料。台電昨否認,但又表示,核廢料集中式貯存場所使用的是地表工程設施,將作為貯存核廢料中繼站,至於外傳擬將核廢料存放在海底城,未來核廢料最終處置時則不排除,但可行性尚須評估。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18日重申,應該要透過民主程序及要公開透明地將資訊跟外界充分溝通。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成員蔡卉荀認為,台灣海底的不穩定性高,環團也初步認為此方法不可行。
台電澄清,「集中式貯存場」為貯存核廢料中繼站,所使用的是「地表工程設施」,而目前台電9月提出的是「集中式貯存場」的評估報告,並沒有提到「地下海底城」的選項。
台電表示,參考國際上使用核能發電國家如荷蘭、瑞士、比利時等國,其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營運採用先集中貯存再進行最終處置的策略,會先規劃推動「集中式貯存場興建計畫」,將用過核子燃料及低放射性廢棄物集中進行中期貯存,因此台電擬耗資800億元在無人島或準無人島興建集中式貯存場,9月底已向經濟部提出集中式貯存場可行性評估報告。
台電解釋,報載指稱的興建迴旋式海底隧道直通「地下海底城」,是利用地質條件來作深層存放,為「最終處置」存放方式。與「集中式貯存場」的概念不同。
台電核能發言人林德福表示,最終處置是指將核廢料搬進之後,門關起來就不理,完全靠地質條件跟原來我們擺進去的屏障,能夠確保裡面的核廢料不允許有任何東西出來,跟我們未來下一代生活完全隔絕。所以報上寫的瑞典那部分跟目前我們集中式貯存,兩個是兩回事。
至於興建海底城的可行性,林德福表示,未來不排除有這個選項,不過,因台灣位處板塊交接帶,地震頻繁,台電必須在地質環境、工程與安全等方面做好可行性評估,並滿足相關技術條件才會考慮。
林德福提及,經濟部依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規定,2年7月已核定公告「台東縣達仁鄉」、「金門縣烏坵鄉」等2處最終處置場候選場址。
由於金門縣烏坵鄉面積較小,至於未來是否參考瑞典興建通道至海底城存放核廢料,林德福坦言,「不排除未來最終處置也有類似這樣的設計」。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18日重申,應該要透過民主程序及要公開透明地將資訊跟外界充分溝通。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成員蔡卉荀認為,台灣海底的不穩定性高,環團也初步認為此方法不可行。蔡卉荀表示,核廢料的選址非常複雜,除了要有專業的地質科學判斷外,也必須要透過民主程序。尤其要充分揭露資訊給民眾,讓社會公開檢視,否則選址程序將窒礙難行。
面對未來集中式貯存場選址議題,為符合程序正義,台電建議,集中式貯存場選址以「公正的組織體」、「公開的參與」及「客觀的標準」3項原則,由政府、政黨、學界與公民團體等代表籌組「選址委員會」來決定場址。(郭諭儒/綜合報導)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