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認為,「加重酒駕刑責」法案所突顯的問題,已經不是時力立委作秀「博版面」,而是本質上時代力量正在變質。(攝影:李智為)
時代力量成立在318學運後,吸收了學運的力量,決意走出一條和傳統藍綠不同的道路,時代力量前主席黃國昌也說過,時代力量支持者的特性在於年齡較輕、教育程度較高,對於政策取向與檢驗政治的能力相當敏銳。因為選民自己能夠蒐集、消化資訊,自主作出判斷,已經不是像過去傳統理解政治方式那樣,可以透過由上而下的政治動員。
「進步」的形象應該也是時力給一般大眾的印象,畢竟時力對於各種議題的觀點都踩在相較於傳統社會進步的立場之上,例如,時力全體立委都支持廢除死刑、同志婚姻合法化等在光譜上較為前衛、進步的法案。尤其黃國昌委員,更因為推動同婚而被反同婚的安定力量差點罷免成功。
但這些進步的特質似乎已成過往,從時力近來推動的議題觀察,例如有關酒駕的法案,就不符合進步的原則,那麼,時代力量還是原本有著進步立場的政黨嗎?
筆者提出「加重酒駕刑責」的法案,正是時代力量表現最離譜的案子。根據立院議事規則,黨團協商需要一個月才能將法案付諸二讀,進行逐條審查,而這次「加重酒駕刑責」的修法,要併案的委員提案版本多達十多個,這幾天陸續又有委員提新案併入協商,所以一時間是不會有協商結論的。但黃國昌、徐永明兩位委員卻開直播指鹿為馬,還在PTT跟臉書上帶風向,讓風向導向攻擊執政黨,試圖營造「全立法院只有時代力量在上班的假象」。
筆者認為,「加重酒駕刑責」法案所突顯出的問題已經不是時力立委作秀「博版面」而已,而是本質上時代力量是否已經變質,是否還是2015年成立時那個充滿理想的政黨。
時代力量黨代表,同時也是輔大哲學系助理教授周偉航就曾在受訪時說,酒駕慣犯通常有三個特性:精神病患者、社會邊緣人、想要透過犯法來立威的反社會人格者,對這三種人,加重刑罰是沒有辦法解決問題的,而是應該透過綿密的社會網,包括社服系統、警政系統甚至是這些慣犯的家庭,去影響、改變、抑制他們犯法的可能。
從上述觀點來看,藉由加重刑罰解決酒駕慣犯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進一步說,酒駕並不是去年因車禍導致死亡的各種原因中最嚴重的,在警政署的數據中,酒駕連前三名都排不進去,怎麼不見時力委員們主張要加重處罰造成車禍前三名的「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標誌管制」、「轉彎不當」呢?是不是黃國昌委員、徐永明委員也知道加重刑罰不能解決道路交通問題呢?
奇怪的是,如果黃委員、徐委員心裡都不覺得這個修法是好的修法,那為什麼他們仍要執意推動呢?是不是因為經歷過罷免風波,黃國昌委員變得更權謀和民粹了呢?
當一個政治人物開始被偶像化、神格化的時候,他們的支持者如果也放棄思考、失去明辨是非的能力,那麼,這些新政治明星的支持者也就墮落為他們口中所不屑的傳統藍綠支持者了?這樣的話,時代力量和傳統政黨的品牌區隔究竟是什麼呢?
時代力量新任黨主席邱顯智在接任新黨主席時說,「小黨要長大,是靠堅定立場和價值來吸引選民認同」、「不是看到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看到希望」,如果筆者沒有誤解他的話,想必邱主席也意識到,現在的時力可能已經悖離創黨的原始初衷!
做為一個有理想的小黨,時代力量應該不要再被不理智的權力慾所驅使,應該找回初衷,先從約束時力的立委與黨團開始,撤回不合理的法案,堅持人權與理想,才能讓人民看見希望!
※作者為法律研究所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