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19日表示,若擔任大法官,他的配偶、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聲請的釋憲案,他會迴避。(攝影:李昆翰)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19日表示,若擔任大法官,他的配偶、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聲請的釋憲案,會迴避。他說,迴避制度有法律規定,該迴避而不迴避是違法,不應迴避而迴避是怠忽職守。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19日上午進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行使同意權詢問。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指出,黃瑞明有33年律師經驗,背景相較於法官及學者來講,接觸面多元複雜,未來擔任大法官,何種情況會進行迴避?
黃瑞明表示,若過去代理的客戶來聲請釋憲案,會迴避;而他的配偶、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民進黨召委尤美女聲請的釋憲案,也會迴避。
黃瑞明說,迴避制度在國內已有嚴謹的法律規定,對大法官釋憲在什麼情況下該迴避,有嚴謹的法律明文規定,他會非常嚴謹的依照法律規定的迴避要件,來決定是否迴避。
蔣萬安指出,司法不被人民信任,就是因為民眾對司法裁判有質疑。若尤美女主提的法案或連署支持的法案,經立院三讀通過,結果成為釋憲的標的送到大法官會議。若黃瑞明不迴避,民眾會認為,很難期待黃瑞明對尤美女支持的法案能夠公平公正,這是民眾信任的問題。
黃瑞明說,迴避是一個法律明確的事項,若該迴避而不迴避是違法,但如果法律規定不應迴避而他輕易迴避,這樣在道德上是怠忽職守的行為;他說,「法律怎麼規定,我就怎麼遵守,不能隨便脫離法律的規定。」(塗鵬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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