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過程檢討報告25日上呈教育部後,教育部會再公開內容。(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卡管案」懸宕一年後,終於在2018年12月24日,時任教育部長的葉俊榮「勉予同意」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後落幕。教育部當時要求台大在3個月內提出台大校長遴選過程檢討報告。如今檢討報告期限已至,教育部次長劉孟奇25日表示,報告稍晚就會送到教育部,會再公開內容,讓社會大眾了解。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教育部專題報告「推動青年生涯輔導,促進公共參與及擴展國際視野相關政策規劃與執行」,教育部次長劉孟奇在會前受訪表示,教育部要求台大的檢討報告應包括3個面向,包含教師兼職應有何規範、校長遴選過程的行政程序應如何完備、以及如果發生爭議,遴選委員會如何自律,若發生爭議的處理機制為何。
劉孟奇強調,台大所有檢討要透明公開,過程讓師生參與,教育部會持續提出行政指導。
管中閔23日主持上任以來第一次校務會議,會中並針對遴選事件疑點逐條作15分鐘的報告,面對台大學生會長催討檢討報告,台大主秘孫智效回應,教育部要求25日送達教育部後才可對外說明,目前還在進行最後彙整,25日當天一定會公告。(吳敦義回嗆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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