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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節目談法官性騷案是「婚外情未遂」 法官陳志祥失言申誡

上報快訊/黃雅旋 2019年03月28日 18:02:00
法官陳志祥針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案,數度上節目稱該案是「辦公室戀情」、「試圖發展成婚外情沒成功」。法評會認定陳志祥對外發言不客觀、情節重大,決議由司法院移監察院審查、建議申誡。(圖片翻攝自蔻蔻早餐YOUTUBE影片)

法官陳志祥針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案,數度上節目稱該案是「辦公室戀情」、「試圖發展成婚外情沒成功」。法評會認定陳志祥對外發言不客觀、情節重大,決議由司法院移監察院審查、建議申誡。(圖片翻攝自蔻蔻早餐YOUTUBE影片)

前職務法庭法官陳志祥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案,數度上節目稱該案是「辦公室戀情」、「試圖發展成婚外情沒成功」。而法官評鑑委員會28日發出新聞稿,認定陳志祥對外發言不客觀、情節重大,決議由司法院移監察院審查、建議申誡。

 

陳鴻斌在職時,對一名女助理牽手、親吻性騷擾,職務法庭一度判他免職,但陳聲請再審獲准,2018年婦女節獲輕判罰薪1年、約216萬元,引發輿論譁然。不過,當時輕判陳鴻斌的職務法庭再審合議庭成員之一的陳志祥,卻數度上媒體指該案是「試圖發展成婚外情未遂」。

 

法評會指出,法官陳志祥2018年3月12日及13日,接連8次以擔任現場來賓、電話連線訪問等方式,於新聞媒體節目談論陳鴻斌案,並發表引起爭議的言論,他曾表示「如果用一般的術語就是『辦公廳戀情』,讓那個法官覺得好像有機可乘,所以去河堤那次就是一個正式的試探,那都是一個試探的過程,所以我們才用那個名詞說那是一個試圖發展成婚外情沒成功的一個個案」、「我們判斷那是兩情相悅之後,男生試著要發展婚外情未遂的一個階段」、「如果你們兩個人兩情相悅,在那邊挑逗,他只是言行不檢,想要試圖發展那個婚外情沒有成功嘛!」等不當發言。

 

法評會認為,陳志祥的發言明顯忽略職場上法官、女助理間存在的權力落差,一味強調「兩情相悅」、「婚外情未遂」,卻對為何只片面聽審改判,而沒傳喚被害人表示意見的媒體提問,沒能充分提出客觀說明,逕自臆測被害人不願到庭陳述意見,既稱非性騷擾,又說性侵害案件通常不二次傳喚被害人,說法令人質疑。

 

此外,法評會也認為,陳志祥在職務法庭判決書尚未送達及對外公開前,上節目揭露職務法庭對於陳鴻斌行為是否違法失職的心證,還對外談論判決中沒有出現的內容及他對於案件的個人評論,這是揭露或利用因職務所知悉的評議內容等非公開訊息,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等規定。

 

法評會審酌陳志祥過往多次對媒體針對個案發表言論,以及他對陳鴻斌案的多次發言,認為他不是被動受訪而遭斷章取義,或因急迫以致失誤,他的行為造成人民對司法公信疑慮重大。但考量他過去任職法官期間歷年考績良好,沒有受過懲戒,且多次為保障相關當事人權益,積極聲請釋憲,並因此獲致多號解釋,這次他因個人主觀而急於澄清陳鴻斌案為何輕判,並非動機不良,因此建議申誡處分應已足使陳志祥警惕。(美國參議員提台灣保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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