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婦聯會名下財產約388億元為不當取得財產,應轉移為國家所有。(資料照片/鄭宇騏攝)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婦聯會名下財產約388億元為不當取得財產,應轉移為國家所有。婦聯會不服,聲請停止執行,在即將強制執行前,18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執行,可抗告。
黨產會去年將婦聯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今年3月再度祭出行政處分,於3月19日發函,要求婦聯會於30日內將名下約388億元的財產,移轉至國有。婦聯會認為,執行處分後,將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因此向法院聲請,於行政救濟程序終局確定前,停止執行。
法院今裁定,移轉財產為國有的處分停止執行的理由為,本件具有停止執行的急迫性,因388億元屬巨額,有隨時處分的可能,如果執行將發生難以回復的損害且情況緊急,如果行政法院不即時處理,恐難以救濟。且婦聯會在本案訴訟確定前,不得脫產,在權衡公益與私益後,388億元對於婦聯會與國家的利害影響不同,因此難認對公益有重大影響。
至於婦聯會聲請停止將其財產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部分,法院認為不應准許停止,駁回婦聯會的聲請。法院指出,黨產會的發函處分,是命令移轉財產,如果本案訴訟確定後,認定原處分違法而撤銷,效力便消滅,法院指出,已確認無發生難以回復損害的急迫情形,就不符合停止執行的要件,因此不准許停止。(前立委兒涉知本飯店超貸案遭判4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