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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哥出獄了】更一審獲輕判為2年10月 26日百萬交保

上報快訊/黃雅旋 2019年04月26日 11:22:00
W飯店毒趴命案,高院更一審26日宣判,土豪哥改判2年10月徒刑,100萬元交保。(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W飯店毒趴命案,高院更一審26日宣判,土豪哥改判2年10月徒刑,100萬元交保。(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土豪哥」朱家龍2016年在W飯店開毒趴,造成郭姓女子吸毒過量暴斃。高院更一審26日宣判,因朱家龍等人已和郭女家屬達成和解,另認為3人轉讓禁藥與郭女死亡沒有因果關係,判朱家龍由原本一審判處10年,改為2年10月徒刑、洪聖晏和蔡逸學2年6月徒刑,可上訴。

 

合議庭宣判後,詢問檢察官、朱家龍、洪聖晏交保或羈押的意見。評議之後,裁定朱家龍100萬元交保、洪聖晏1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朱家龍2016年12月3日至6日於W飯店開趴,與友人蔡逸學、洪聖晏聚會,後來邀請江哲瑋及多名女子同樂,朱提供各種毒品給參加派對的人施用。未料郭女因多天混和施用毒品,出現神智不清等異狀,送醫急救後,仍因混和藥物中毒,引發中毒性休克、橫紋肌溶解症。。一、二審依《藥事法》「轉讓偽藥致人於死罪」判朱10年、洪聖晏10年6月,蔡逸學10年。

 

不過最高法院認為,根據鑑定結果,郭女因混和藥物中毒,血液、胃、膽汁和頭髮也驗出特殊的PMA毒品,但朱等人體內卻未驗出PMA,原審判決未對此疑義提出說明,就擅自認定死者施用的PMA來自於朱家龍等人,理由不備、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開庭時,朱、洪、蔡律師均指出,郭女體內PMA濃度超標18倍,但現場並沒有人有此種毒品,可證PMA是郭女自備服用,且生前就有服用PMA的習慣,郭女的死因與3人沒有因果關係,依《藥事法轉讓偽藥或禁藥罪》朱改判2年10月徒刑、洪和蔡2年6月徒刑,可上訴。

 

朱家龍原想以300萬元和解,洪聖晏、蔡逸學則想以各125萬元和解,但與郭女雙親要求的900萬元有落差。而更一審3日辯論終結,朱家龍律師表示,朱家龍已和郭女家屬達成和解,和解金也已全數匯款賠償完畢,但並未透露金額,郭女家屬也已撤回民事起訴,和解書也已於3月19日遞交給法院。

 

而洪聖晏也和郭女家屬達成刑事、民事和解,現金部分已一次性給付完畢,對方也已經撤回民事求償訴訟,和解書於4月1日遞交給法院。另外,蔡逸學部分,雙方已經談妥150萬元。

 

高院最後裁定,土豪哥100萬元交保,洪聖晏15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限制出海。

 

郭女父親聽到消息後感到驚訝,但他表示,由於目前還沒跟律師討論到詳細的情形,所以暫時不願對外表示意見。(6隻小虎鯨擱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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