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30日針對另一波起訴範圍,判張淑晶5年6個月。(圖片截取自東森新聞YouTube)
涉嫌「坑殺」多名房客的房東張淑晶,新北地院2018年一審依誣告、詐欺等罪,判張淑晶8年2個月徒刑,經上訴後目前正在高等法院審理。新北地院30日針對另一波起訴範圍,再依誣告等14罪,判張淑晶5年6個月徒刑。兩波起訴範圍總計受害者高達134人。
新北地院指出,張淑晶在簽約時會以「聯絡人」作為藉口,要求承租人在「連帶保證人」欄位留下家人、朋友的姓名和電話。其明知承租人留下資料的用意,也清楚這些親友在簽約時並不在場,卻在租賃糾紛衍生官司時,分別對承租人和親友提告偽造文書和詐欺等罪,經過清查共計14罪,分別判處7月到8月不等刑期,合併應執行5年6月。
據了解,張淑晶在新北市新莊、雙和、板橋等地低價租屋後,隔成多間套房出租,對外宣稱全新裝潢、水泥隔間,藉此吸引房客上門,實際卻用劣質材料隔成套房,以9500元不等金額分租給學生、社會新鮮人、單親媽媽等弱勢族群。
除此之外,張淑晶還隱匿租約不利條款如「提前解約須付4個月租金」、「房客不接電話沒收押租金」等,誘騙房客簽約,等發生糾紛後,立即開口討違約金,不給錢就提告,甚至以連帶保證人是共犯為由,一併誣告房客親友。
新北地院2018年7月,針對其中78名受害者,依誣告、詐欺、強制等罪,將張淑晶判刑8年2月,案件仍在上訴中。新北地院30日再針對另56名受害者,依誣告等罪,判張女5年6月徒刑,這也讓張淑晶成為首位設局坑騙房客,遭判刑的房東。(離岸風場投資5月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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