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薛煒育雖是小燈泡案中兇嫌王景玉的辯護律師,但他說「我不是王赦!」(薛煒育提供)
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薛煒育是小燈泡案中兇嫌王景玉的辯護律師。他劈頭便說:「我不是王赦!」王赦(吳慷仁飾)是《我們與惡的距離》中,為多起無差別殺人事件嫌犯進行辯護的律師。薛煒育想強調的是,王赦是從律師事務所接到法扶的案件,但他是法扶的專職律師。
在小燈泡案發生時,薛煒育也有一名才1歲半的女兒,當案件進到法律扶助基金會時,薛煒育的太太也像王赦的妻子丁美媚(周采詩飾)一樣,問他:「可不可以不要接?」當時薛煒育確實猶豫,在此案中會不會有投射的心態,但轉念一想,這種社會關注的重大刑案不容易找到辯護律師,當法扶已經是這些案件的最後一線時,怎麼能不接呢?
薛煒育說,太太雖然這麼問他,但還是支持他的決定,他笑著說,有些親戚是直接要他不要接。問到是否像王赦與丁美媚那般,曾被潑糞或是收到威脅訊息?他馬上回應,台灣社會還是滿善良的,雖然他曾收過情緒性或人身攻擊的簡訊,也有人問他:「幹嘛幫壞人辯護?」他認為有人問問題,就來討論,有疑惑代表對這個議題不理解,也反映了台灣社會的某種價值觀,至於那些攻擊性的言語,看過,就算了。
在薛煒育還沒進到法扶工作前,他是一名專接民事案件的律師,直到意外踫上一起思覺失調症患者阿龍(化名)的案例,讓他十分震撼。薛煒育鉅細靡遺地說明那起案件,連當時阿龍的穿著都清晰地描述。
阿龍住在台南,他有長期思覺失調的病史且智能不足,平常是母親照顧他,並監督他服藥。在母親去世後,沒人定期協助阿龍就診及服藥,導致他病情惡化。發病後,阿龍認為,鄰居是要殺害他的人派來的,里長前來探望也是為了監視他,而台南的警察都被殺手買通了,類似劇中應思聰的行徑,他為此買了一把西瓜刀隨身攜帶防身。某一天,阿龍覺得殺手們要動手了,他帶著幾千元現金、兩本存摺、西瓜刀、穿著藍白拖,搭統聯客運連夜到台北,尋求台北警察的協助。
當阿龍來到台北市的警察局,警察無奈地表示,他沒有犯罪,他們不能逮捕他,且阿龍沒有自傷傷人之虞,也不能強制就醫。警察的回應,讓阿龍突發奇想,前往麥當勞,拿著西瓜刀朝櫃檯,鏘鏘敲了兩下說要搶劫,便坐下來等待被捕。
後來阿龍怎麼了?薛煒育說,法院判決不罰,由於阿龍是因為疾病造成強烈的被害妄想,要接受到醫院監護處分5年。在這個案件中,也有一名應思悅(曾沛慈飾),阿龍的四姐每次都台南、台北兩地跑,陪伴阿龍出庭。薛煒育說,精神病患最主要的支持來自家屬,但他往往也非常不捨家屬,除了幫被告辯護,他花上更多時間在陪伴被告的家屬,他說:「精神障礙者的家屬很偉大。」
社會對於精神障礙的不理解,除了污名、標籤,也導致患者會自我否認罹患疾病。在阿茂(化名)的案例中,薛煒育多次被阿茂當庭要求解除委任,理由來自於阿茂不願承認自己的罹患精神疾病。
阿茂長期患有精神官能性憂鬱症,身心狀況不穩,在狀況差時,會產生被害妄想及現實感跟判斷力變差。當病況不佳時,阿茂會以電話、言語威脅他人,甚至曾砸店,對於租屋的房東也造成困擾,可說是前科累累。當薛煒育擔任阿茂的辯護律師時,阿茂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但他抗拒別人說他有精神障礙,當在法院審理時,他向法官表示阿茂疑似有思覺失調,希望能送鑑定後,阿茂便氣到拒絕律見。然而,法官也意識到阿茂有明顯的身心狀況,後來的確也送精神鑑定。
薛煒育說,在鑑定出來後,確定阿茂的確患有精神疾病,且在案發時,達到刑法第19條的減刑標準,當時阿茂便直接要求解除委任,他認為,他的精神疾病確診是律師造成的。阿茂後續在二審也當庭跟法官要求解除委任關係,法官反而還勸他說,律師很關心你。
薛煒育嘆氣說,建立信任感非常困難,在阿茂身上很難做到,只好跟阿茂的母親及妹妹溝通。薛煒育說:「我很常幫他跟受害者說明,希望對方了解狀況,有一次很感人,受害的房東聽完阿茂的情況後,在法庭上說,其實阿茂沒發病時很有禮貌,房東後來甚至主動抱了他。」
但他強調:「被害人沒有一定要原諒加害者的義務。」像阿茂的另一個房東接到薛煒育的電話劈頭就罵,對阿茂的行為很生氣,但他還是得盡力說明,讓對方了解。
那王景玉呢?薛煒育嘆了口氣,說該案真的是困難重重,案發後,律師到看守所看王景玉,但他不願意說明案情,一直叫他去看某部中國連續劇,看了就知道。薛煒育無奈地說,一開始真的無法溝通,王景玉無法理解司法程序,因此律師團才會提出就審能力的問題。當時他有點像王赦那樣,除了每個禮拜都律見,還去找他的父母、學校,試圖拼湊他的故事,才理解他的人際關係封閉,過去也曾有病史,家庭對於精神疾病的認識不足。努力拼湊後,加上王景玉在看守所中持續服藥,討論才稍微能夠聚焦。
「我花了很多時間跟王景玉的父母溝通衛教觀念。他們問說:『吃西藥會不會傷身?』我告訴他們,現在藥物很進步了,醫師也會視情況調整用藥劑量。」薛煒育這三年來,不斷跟王景玉父母溝通,也堅持要父母定期去探視,給予王景玉足夠的家庭支持。薛煒育說,王景玉的父母年紀比較大,觀念也比較固執,要先做到讓他們了解發生什麼事?為什麼這件事發生在他們家?跟他們說明,精神疾病就像高血壓、糖尿病,吃藥就可以穩定控制病情。
《與惡》劇中,並未點出誰才是「惡人」,留給觀眾思考、想像的空間。那薛煒育經手的這些多重大刑案的加害者是「惡人」嗎?他認為,這些加害者「有罪」,他們所犯的錯誤,需要受到罪刑相當的刑罰,因此,他不會用惡人來形容他們。
「二審時,審判長曾問他:『如果30年後被放出來,到時候沒人盯著他吃藥,會吃嗎?』王景玉直接回『不會』,當時,我很沮喪,心想,花了那麼久的時間,怎麼還是這樣?」說到這裡,薛煒育臉色一沉,他說,長時間跟家屬還有王景玉溝通,有疾病不可恥,但王景玉父親因否認他生病,要他不要吃藥,怕有副作用,他也盡力協助家屬關於用藥的問題,但最後還是聽到王景玉說「不會吃藥。」
他說真的很沮喪,心想,是不是自己不夠努力,做得不夠,也許溝通不夠好,沒辦法回應家屬及王景玉,但他站在保護精障者權益跟社會安全的角度,他說被網友罵就被罵,不足就繼續努力。
意識到自己陷入悲傷時,他突然又恢復明亮輕快的語調說:「我們好像救援投手啦。」他想讓民眾了解的是,司法會給人民一個解釋跟交代,在普遍被認為這麼不道德、做了不被接受的事的人,也可有公平公正的司法程序,那大家都可以擁有,請大家要相信司法。
在協助被告家屬的過程中,他看見許許多多的「應思悅」與「李大芝」。他表示作為精障者主要照顧人的「應思悅」與「李大芝」,也是潛在的被害者,像在劇中,應思聰發病時,難以控制情緒,可能做出讓人感到威脅的舉動,但她們卻要鼓起勇氣支持精障親友。
但薛煒育坦言,對嚴重病患來說,比起監獄,醫院可能更適合精障受刑人。他有名當事人接受刑前監護處分3年,離開醫院到監所才4個月,病情急遽惡化到連話筒都拿不起來。律見時,他盯著該當事人,問他,你知道我是誰嗎?當事人緊靠著玻璃,好不容易才說出,你是我的律師。薛煒育嘆道:「當這些人在監獄中壞掉了再出來,醫療機構、社會、家庭,又要花更多時間來照顧他。」
那社會應該如何對待精神障礙者?薛煒育認為,在他沒接觸到麥當勞阿龍案件時,他也不了解精神疾病,比起很多人,他說自己就是生活一帆風順的普通人,雖然知道社會上有許多不一樣的人,但那些人終究是遙遠的,甚至是從電影、電視劇中看到,會難過會流淚,但真正接觸後,才了解精障者與家屬的處境。
薛煒育說,因為人們不了解,就不願去正視、思考,這些精障者並非自願要生病,有一天,我們自己跟親人也可能會罹患精神疾病,多關心這些人一些,也許這個社會就會不一樣。
在阿龍的事件中,薛煒育問過自己,如果不認識阿龍,卻在麥當勞遇到他持刀威脅會不會怕?他說聽起來滿可怕的,但真正接觸阿龍後,他才知道社會上有很多這類的案件,他看見精障者的世界,才決定試著嘗試協助。
已是兩個孩子父親的薛煒育說:「如果以後女兒問我的工作,我要怎麼說案件帶來的意義?」從法扶律師的經驗,他現在會告訴女兒:「用更開放、多元的方式看待跟她長得不一樣的人,像是外國人,或是舉止不同的人,當然也要保護自己的安全。」
「盡量一步步跟家屬走在一起」薛煒育經常協助當事人家屬的各種問題,有時只是家屬心情不好打來抱怨,就講了一個鐘頭,但薛煒育還是會耐心傾聽。他說,精障家屬真的很辛苦,經常感到不捨,他不知道所做的對當事人及家屬有沒有實質幫助,薛煒育直說:「真的不知道,但也只能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