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死大快人心,但「殺人償命」的報復心態算是正義嗎?(圖片取自PAKUTASO)
一聲槍響,就像一刀劃開的傷口,即使包裹了層層疊加的紗布,即使傷口逐漸開始癒合、結痂,卻已然無法停止讓整個社會受傷。無差別殺人案撕裂了無數家庭,也同時為社會蒙上一層陰影,無論是社會對於加害者的批判,抑或是執行死刑後加害者家屬的無奈,但在執行槍決之後,究竟還剩下什麼?
「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個二十年,去養一個殺人犯。」《與惡》中飾演劇中殺人犯母親的謝瓊燰在和其兒子辯護律師吳慷仁大吼著說。可憐天下父母心,這讓筆者想到1999 年美國震驚全國的科倫拜校園槍擊案,兩名學生持槍進入校園掃射,奪走了 13 條人命,更有 24 名傷者。兇手母親在2016年出版《我的孩子是兇手:一個母親的自白》一書,她說:「當我知道兒子是殺人兇手,曾經禱告希望兒子死亡,以免有人繼續受害。」
槍擊案後,她一夕之間成為千夫所指,某次訪談中她說,事發很多個月後,她在雜貨店櫃台結帳,簽帳時因為姓氏「Klebold」特別,店員想起當時的掃射事件,開始數落起她的不是,她也只能無奈接受他人的批判、再躲到一旁默默掉淚。
即便事情過了好一陣子,社會依舊無法原諒加害者,有些《與惡》劇迷在看完之後,覺得結局太不真實、太完美了,在現實當中根本不可能這樣,其實,筆者也這麼認為。在無差別殺人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屬所面臨加害人罪行所帶來的傷痛,不僅面臨著巨大的悲傷與愧疚感,心中更藏著無法解開的疑問:他怎會如此狠心?但即便存在疑惑,也被巨大的哀傷、自責、歉疚等情緒以及繁瑣的司法程序所掩蓋,難以理解彼此,「原諒」又談何容易。然而,這一切只要加害人接受懲罰,被害人及其家屬就能放下且釋懷嗎?若真如此,那又為什麼需要執行死刑?
法官判死大快人心,但「殺人償命」的報復心態算是正義嗎?在那一聲槍響之後,被害人家屬依然無法諒解加害人,被害人與家屬心裡的聲音與權益,似乎也隨著懲罰的執行而被忽視,而槍決之後還剩下什麼?如同謝瓊煖說,這是身為一個母親最大的心痛,「因為做父母的連想關心兒子的一點機會都沒有。」比起爭論廢死與否,社會大眾及媒體更該深入探究此種加害者人格的成因及社會背景、反省從往日的被害者成為今日加害者的原因。
2009年法務部推動《『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實施計畫》,希望藉此將促成加害人與被害人對話、溝通,讓加害人認錯懺悔,並有機會向被害人歉意、取得諒解,並幫助被害人走出傷痛。「修復式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又稱「修復式司法」,提供給當事人對話的機會,透過表達自己感受來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並共同處理犯罪後果的過程。相較於現行刑事司法制度著重「懲罰」,修復式司用尊重與包容的心,要求犯錯者彌補傷害,更賦予了司法新的意涵,如:尋求真相、道歉、撫慰、負責與復原中伸張正義等。
藉由修復式司法,不只能讓加害者了解其罪行造成的傷害,有機會向被害人真誠道歉及承擔賠償責任,以改善自己與被害人之關係,最後助其復歸社會。雖然《與惡》中死刑犯隨著槍響後消逝,但結局裡謝瓊煖親自向被害者家屬賈靜雯道歉,賈靜雯說:「看著她跟我鞠躬道歉…我也說不上原諒她、也沒生氣,不過胸口好像真的鬆了一些!」
了解關於犯罪事件的真相,減少因被害產生的恐懼與負面情緒,藉以療傷止痛、重新感受自己仍有掌握自己生活的能力,回歸正常生活。加害者也要有重新立足的機會,讓被害者釋懷,更希望加害者能有機會藉著這一段與受害者深度溝通的過程,願意改過自新、「回到社會」。
※作者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所碩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