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受訪時說,所有同婚版本都會「平行」處理,尊重所有人的提案,524之前一定要通過,這是沒辦法迴避的,搞不好下周就會開始協商。(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3日在立法院會逕付二讀,將與行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團體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併案協商。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表示,所有案子都會「平行」處理,「524前一定要通過。」
在3日上午的立法院會中,民進黨團將林岱樺版本納入、提案逕付二讀;雖然時代力量黨團要求退回程序委員會,但不敵民進黨人數優勢,無奈只能看著全案逕付二讀。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受訪時說,所有同婚版本都會「平行」處理,尊重所有人的提案,立法院本來就是這樣,有不同的版本就是一起討論。「524之前一定要通過,這是沒辦法迴避的,時程很快,搞不好下周就會開始協商。」
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以及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團體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由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代為提案),前者為「同性婚姻」,後者則是「同性家屬」。至於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出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則拿掉「婚姻」,以「同性結合」稱呼兩人關係。
關於收養子女的規定,政院版準用民法繼親收養,幸福盟版本則不涉及兒童收養,由同性家屬透過書面委託他方共同監護。林岱樺版本設置「防偽條款」防止假結婚,也不開放繼親收養,而是採「約定共同監護制」。
針對林岱樺版本的草案,民進黨籍立委段宜康痛批,他瞧不起連署、提出修法的立委。林岱樺的版本雖然號稱折衷,但根本就是用折衷包裝違憲和歧視。
不僅如此,法律對假結婚早有處理機制,但在林的版本中,訂定三親等以內(自己的子孫、哥哥、父母等等)可以讓檢察官介入、處理同志婚姻是否有效。段宜康批:「民法都沒這麼規定,為何對同性婚姻提出這樣的條文,這是赤裸裸的歧視、壓迫!」
林岱樺版草案,連署立委跨越黨派,包含黃國書、陳歐珀、徐志榮、蔡適應、邱志偉、蘇治芬、趙正宇、周陳秀霞、沈智慧、林德福、黃昭順、鄭天財、孔文吉、廖國棟、呂玉玲、簡東明。(2020藍綠白三腳督韓國瑜完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