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銀行襄理張秀米夥同翁姓、余姓男子,盜領10多名大戶存款1.5億元,台北地院9日裁定張女、翁男收押,余男聲押駁回,但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華南銀行爆發重大內部疏失,先後於萬華及新生分行擔任理財專員的襄理張秀米夥同其丈夫與小叔,自2005年開始至今,利用接觸多名大戶的機會,以填寫提款單或借貸等方式,總計張女14年來盜領10多名大戶存款1.5億元。
檢方勘查相關物證後,考量3人涉犯7年以上重罪,且覓保無著,改將3人聲押,台北地院9日裁定張女、翁男收押,余男聲押駁回,但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有華南銀行「土地婆」之稱的張秀米,曾於2007年接受媒體採訪,她稱用聊天和雙腳走出人脈,在理專領域打下深樁,認識的都是台北萬華區的一等大戶;從存放款轉戰理專生涯才不到4年,卻年年都是績效前3名,打電話就讓分行業績扶搖直上,連主管都感到驚訝。
檢方調查,張秀米利用接觸多名大戶機會,勾結其丈夫翁明鈞、小叔余明滄,自2005年始藉填寫提款單或借貸單方式,侵吞大戶存款,每名受害存戶至少損失上千萬元,總計張女14年來盜領10多名大戶存款1.5億元。張女後來將不法所得流向丈夫擔任董事、小叔擔任董事長的豐茂國際公司,張女則是該公司監察人。
檢方調查,張秀米直接將不法款項從客戶的帳號轉匯至豐茂國際,每筆匯款都被留下單據紀錄,成為鐵證。
北檢8日傳喚張女及其丈夫翁明鈞、小叔余明滄等3人,張女庭訊時,對於被控盜領客戶存款一事,承認部分犯行,她辯稱因豐茂公司虧損,才會利用客戶的信任,鋌而走險盜領,翁、余2人否認犯行。
檢方勘查華南銀行提供的相關物證後依業務侵占、銀行法特別背信等罪諭令張500萬元交保,翁、余各2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但因考量3人涉犯7年以上重罪,且覓保無著,改將3人聲押未禁見,另已凍結與3嫌相關的帳戶。
台北地院9日凌晨裁定張女、翁男收押,余男聲押駁回,但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此案會爆發係因華南銀行4月25日進行客戶關懷行動,提醒客戶主動對帳、了解資產時,客戶發現帳戶異常檢舉,華銀隨即在4月26日展開內部調查,同時通報金管會、移送檢調。
華銀表示,已對張女提出法律上追訴程序,客戶權益受損部分,若未來調查歸責於銀行部分,華銀絕對會負起完全責任。
據了解,有些客戶喜歡和特定行員長期往來,因為熟悉、投緣而感到信賴,為方便理財,甚至會把存摺、印章通通交給行員;就算這名行員調動,客戶還會「跟著他跑」,到他所在的分行指定他辦業務,只要一通電話,就讓行員幫他轉帳、買理財商品,導致行員有舞弊的機會。
因此,金管會時常發公文給銀行,提醒櫃檯人員或理專,不能幫客戶保管存摺和印章;銀行也時常提醒行員,不要踩這條紅線,但仍有行員私下替客戶保管攸關「老本」的物件,銀行還是難以防範。(鄭文燦幫社工爭取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