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宏10日中午出院,立刻被員警逮捕解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隨後諭知發監台北監獄。(圖片取自張俊宏臉書)
民進黨創黨元老張俊宏先前因違反《證交法》、全民電通等案被判刑定讞,合併仍應執行5年7月徒刑,但2次通知沒報到入監,被發布通緝。3日上午張俊宏前往總統府投案,但因身體不適被送往振興醫院。10日中午出院,立刻被中正一分局員警逮捕解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隨後諭知發監,由法警將他押解到台北監獄。
2014年間,張俊宏因涉嫌與前女友林慧珍等人以購買房地、投資銀行等方式掏空全民電通資產,遭判3年8月徒刑確定,但張俊宏卻未向北檢執行科報到發監,一度被北檢發布通緝。逃亡300多天後,張俊宏才於2015年1月26日投案入監。2016年12月,張俊宏獲准假釋並於2017年1月出獄。
不過,張俊宏另被控在全民電通董事長任內投資怡鴻等公司,造成全民電通損失,最高法院2018年3月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再判張俊宏2年徒刑,合併應執行5年7月徒刑。2018年1月23日、2月23日,北檢2度傳喚張俊宏發監未果,也拘提未到案,遂對他發布通緝。
張俊宏3日在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與律師張靜等人陪同下到總統府投案,但張因身體不適,由救護車送到振興醫院救護,並辦理住院。對於病情,當時張靜表示,張俊宏罹患腦癌、心臟病等慢性疾病。
經過一周住院治療,10日中午張俊宏辦理出院。出院後,旋即被戒備的員警當場依法逮捕,下午解送到台北地檢署歸案,執行科檢察官人別訊問確認無誤後,諭知發監台北監獄。(《文化基本法》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