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親子頻道偶像「焦糖哥哥」陳嘉行先前曾以「焦糖 陳嘉行」之名出席桃園燈會,不料卻遭來momo親子台指控侵害版權。(圖片取自焦糖陳嘉行臉書)
「焦糖哥哥」驚傳被老東家momo親子台喊告!昔日親子頻道偶像「焦糖哥哥」陳嘉行10日在臉書指出,先前曾以「焦糖 陳嘉行」之名出席桃園燈會時,並配合「momo歡樂谷」配樂在台上演出,不料卻遭來momo親子台指控侵害版權,對此陳嘉行狠酸「可以率先對統一星巴克求償『焦糖瑪其朵』。」
根據陳嘉行貼出的存證信函,momo親子台稱「焦糖哥哥」商標名稱於2009年1月1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通過,控陳嘉行在未經允許下使用該名稱,並在表演時公開播送「momo歡樂谷親子專輯」中的歌曲,嚴重侵害商標權及著作權,限5日內出面商議賠償事宜。
對此,陳嘉行在臉書表示,電視台不寄到經紀公司,卻寄到他的家裡,「是一件非常不禮貌的行為,就像我要回覆也不會寄到momo親子台台長的家,而是寄到電視台。」
針對「焦糖哥哥」部分,陳嘉行表示,自從離開momo親子台後就沒再用過這4個字,後續所有節目錄影、對外活動均是以「焦糖」、「陳嘉行」出席,嗆「我有信心大家找我是因為我這個人的本質——我賦予焦糖哥哥靈魂與意義,我不用那四個字照樣紅到現在。」
陳嘉行更幽默表示,如果電視台能超越法律註冊「焦糖」兩個字,momo也無須把心思放在他身上,「你們可以率先對統一星巴克求償『焦糖瑪其朵』。」
陳嘉行指出,「焦糖哥哥」電視台已經不再使用,卻還搶先付費註冊延期,「這是何等居心?」直批與中國橫行的商標搶註「商標蟑螂」相去不遠。
另針對公開播送「momo歡樂谷親子專輯」部分,陳嘉行表示,當時有承諾經紀公司接的商演會按公播法規付費,指現在所屬的經紀公司願意付此費用,「只要按照音樂著作權協會的法規限制內,電視台和我經紀人談好就好,你們應該寄來的是「發票」而不是存證信函。」
陳嘉行呼籲,「看桃園那場活動使用歌曲要多少錢,把發票開過來吧,不要把精力時間糾結在這種小事上,祝福長官平安喜樂。」(《文化基本法》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