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籍漁船「Naham 3」遭索國海盜綁架近5年,被綁船員包含一名台灣籍輪機長及柬埔寨、中國、印尼、菲律賓和越南等26人,而機長沈瑞章等人25日在民間奔走資助下終獲釋。(翻攝自海洋無海盜)
台船遭索馬利亞海盜挾持近5年,不但看不出政府有作為,根據《上報》調查發現,在10月14日外交部獲知人質即將釋放的消息,第一時間竟要求台籍輪機長沈瑞章陸配妻子楊秀惠簽署契約同意,同時,要家屬自掏腰包幫準備返台的沈瑞章買回程機票,外交部僅以「代墊」方式先支付,但是,相對台灣的冷漠 , 中國則派出專機提供免費頭等艙讓沈瑞章順利返回。
據了解,10月14日,外交部提前接獲台船沈瑞章等漁民即將平安獲釋,外交部亞非司科長焦國恩,打到基隆給輪機長沈瑞章陸配妻子楊秀惠,焦通知楊說,因沈瑞章即將獲釋返台,必須要先幫沈瑞章購買從肯亞首都奈洛亞返台的經濟艙機票,焦問楊的住家附近是否有7-11超商,要傳真文件給楊簽字。
楊女反問焦,這份傳真文件為何?焦告訴楊說,要傳真的這份文件,主要是說明購買沈瑞章的經濟艙返台機票,外交部方面只是代墊支付,待沈瑞章返台後,家屬須將上述機票費用歸還給外交部,所以,這份「立代購返臺經濟艙機票契約書」文件,得由家屬同意簽署後才行。
沈妻楊秀惠隨即詢問科長焦國恩,這筆機票費用是否昂貴? 焦回楊說,這筆經濟艙機票金額約三萬多元,此時心急如焚的楊女認為金額還有能力償還,救先生第一,於是接獲外交部這份傳真契約書後,立刻簽署同意並傳回給外交部。
外交部沒出半毛錢
然而 ,就在同時,中國方面為迎接這些即將平安歸來的漁民船員,卻立刻安排要派出專機到肯亞接人,且即刻決定免費提供台籍沈瑞章坐頭等艙,陸籍漁工10人則坐商務艙直 飛廣州;而沈瑞章妻女前往廣州迎接先生,此部分費用,則由薇閣基金會董事長李傳洪全數資助。換言之,整起救人事件費用,外交部根本沒出半毛錢。
中國大陸方面,對此事件救援工作也費心四處奔走,海協會副秘書長王小兵,與台北薇閣文教公益基金會董事長李傳洪私交甚篤,王小兵此時請李出面協助出資救援,原計畫救贖金額定為120萬美金,即可全數將阿曼籍漁船「Naham 3號」船長和陸籍船員救出,但談判過程中,對方因一度漫天喊價到3倍以上,金額更是喊到300萬美金巨額才肯放人,最後談判交涉金定為200萬美金後,這時,陸方希望李先出資50萬美金,好向其他企業再募資救人,以免延誤這起救援行動。
不僅如此,民間慈濟大陸代表林櫻琴,也對於10名大陸漁工家屬,兩年前起,就開始支持這些陸工家屬孩子,每個月提供共350元美金,讓這些孩子們作為學雜費用,過年則多給一個月年終,他們希望透過這些簡單資金援助,使這些陸籍漁工家屬生活上不會因此困頓,也因有了這些熱心團體和人士幫忙,使這些漁工返家後,經濟生活上不至於太窮困。
外交部:依「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執行
有關阿曼籍漁船(Naham 3號)我國籍沈輪機長家屬向媒體指稱,外交部要求簽立契約書,承諾日後返還外交部代墊輪機長返台機票款事,外交部說明如下:
一、 10月14日獲悉沈輪機長等26名人質可望於近期獲釋,國際非營利組織「海洋無海盜」(OBP)請各方提供船員返國機票時,外交部係依「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第九項之規定,請沈輪機長之妻簽署相關切結書。
二、外交部提供急難救助借款係為協助旅外國人暫度難關,借支及還款作業程序皆有明確規範,且須接受監察院及審計部查核監督。
三、本案外交部係依相關規定辦理公款支用及核銷,絕非所謂「缺乏同理心」。
外交部並說明,《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第九項「旅外國人遭遇急難,駐外館處經確認當事人無法立即於短時間內依第八點方式獲得財物濟助,且有迫切返國需要者,得代購最經濟之返國機票,及提供當事人於候機返國期間不逾500美元(或等值當地幣)基本生活費用借款,並應請當事人先簽訂急難救助款借貸契約書,同意於立約日次日起60日內主動將借款(含機票款)歸還外交部。」
外交部說,截至2016年9月底止,尚有73筆急難救助借款未獲清償,金額計約美金3萬5259.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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