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被控在2008年間,收取上千萬元的佣金回扣。17日,檢方為避免影響股市,選在收盤後出動檢察事務官搜索、約談趙藤雄。(資料照片/陳品佑攝)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被控在2008年間,透過仲介商購買土地時,疑似收取上千萬元的佣金回扣。17日,檢方為避免影響股市,選在收盤後出動檢察事務官搜索、約談趙藤雄父子。
趙藤雄偵訊後被限制出境,仲介商李克毅交保500萬元並被限制出境出海,而趙藤雄兒子趙信清也被限制出境出海,且以3000萬元保釋金交保。
趙藤雄被控,藉由遠雄人壽130億購買台北市松高路土地樓時,給付4億4500萬元佣金給仲介商李克毅,但被發現有部分佣金回流到趙藤雄兒子趙信清人頭帳戶。而台北地檢署懷疑,回流到趙信清人頭帳戶的佣金有虛增浮報的可能,17日依違反證交法背信罪、保險法罪搜索遠雄集團。檢方搜查後查出,仲介商李克毅用他人公司的不實發票,核銷佣金款之嫌。
據了解,檢方之所以能得知趙藤雄犯罪細節,有賴遠雄副總許自強詳細交代犯罪過程,協助檢方在偵查中釐清遠雄內部長達10年犯罪分工細節。
趙藤雄利用墊高價款收受回扣不是第一次,在遠雄弊案中,遠雄建設及東源營造承包自家集團工程,必須支付子公司常規交易的3到5%的利潤,但經由集團外公司的借牌承包,除了物料成本外,只要支付1%的「借牌費」。
這些公司的帳戶、存摺、印章都在遠雄手中,於是遠雄用「交叉作帳」的方式,就可以洗出6億357萬餘元。
而集團外的5家公司與遠雄旗下的東源營造簽有工程顧問合約,由「借牌費」中撥出顧問費交給東源營造,趙藤雄再藉由各種名目,從東源營造的工程顧問費用挪出數千萬元進入自己口袋。
上述案件包括趙藤雄,其2名兒子都遭到起訴,檢方求刑24年,移審北院後,趙藤雄被以5.5億元交保。(台灣政壇造神他堪稱「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