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IDS建造專案管理軍售案的意見交換中,美軍向我提出3個條件,其中海軍對美方希望潛艦在有限區域內活動有意見。(海軍提供)
國防部21日發出新聞稿證實美方有向我索潛艦活動區域,但強調美方提出潛艦通報,旨在避免於我周遭海域發生水下碰撞意外,這是基於安全考量。國防部正審慎評估中,未有任何拒絕情事;據指出,台美就IDS建造專案管理軍售案的意見交換中,美軍提了3個合作條件,有關水下資料的交流等議題,海軍都同意,但美軍這次提出的我方潛艦活動區域,只有單選題並不是複選題,在活動區域被限縮之下,海軍自然有意見。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早在2006年美軍太平洋司令部透過AIT台北辦事處聯絡組向我方表達,希望在美軍潛艦進入台海周邊時,我方能主動提供現役4艘潛艦訓練的區域與位置。這項議題也曾在當年度的海美會議提出討論,我方樂觀其成,但前提是基於雙方軍事同盟合作關係,我方希望美軍潛艦在進入我東部海域24浬、西部進入台灣海峽後,比照美日通報模式,美軍也能向我方主動通報潛艦位置。
該報導中指出,當時美方攜回討論,太平洋司令部幕屬基於同盟互惠,其實願比照美日模式支持提供美軍潛艦位置給我國,但高層堅持反對。美軍在後來的台美兩國的海美、碧海會議,每2年都提及此事,而且從潛艦進入台海前要我方通報自家潛艇位置,升高到連水面艦艇進入台海,也要求我單方面提供潛艦訓練位置。多年來一直僵持。但我國的要求,基於平等互助,美軍也應在核潛艦進入我海域時,應主動通報位置,避免我國耗費資源進行辨識與監控。但此節遭美軍拒絕,目前尚無下文。
據了解,這次因IDS建造專案管理軍售案的談判中,美軍提出的3個合作條件中,有關水下資料的交流等議題,我方並未有意見,但對於美軍希望在有限的區域內活動,海軍對次這項提議自然有不同的看法與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