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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民披甲上陣了 香港人怎麼辦

梁慕嫻 2019年05月28日 07:00:00
事件證實了香港工委書記是全港的地下領導人,特區政府只不過是王志民屬下的一個單位。(照片取自中新社)

事件證實了香港工委書記是全港的地下領導人,特區政府只不過是王志民屬下的一個單位。(照片取自中新社)

地下香港工委書記王志民(即中聯辦主任)吹響集結號,召集親共派人士約二百人到中聯辦開會,宣佈中共中央支持香港修改《逃犯條例》。他糾正並統一這些蝦兵蟹將的作反傾向,並向他們傳達定必要如期成功通過修例的硬命令,彷如向全港市民下達戰書。他也傳達了:不會暫緩、不會「港人港審」;不會有追溯期;不會設日落條款等霸王硬上弓的指示,告訴市民沒有改變的餘地。他妄顧商界的憂慮和國際輿論,是對十三萬憤怒市民的反撲。

 

筆者認為,修例事件與中美貿易戰無關,也不是中共中央的命令,最高級別的政治局常委,港澳協調小組組長韓正只是表達了支持。這完全是王志民的香港工委急於落實習近平的「全面管治香港」以便向黨邀功。藉港人在台灣殺人案,他們找到了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自行計劃在法律層面上打開一個缺口,以便填補一向以來只能用綁架,洗頭艇,誘捕的方法,卻未能隨心所欲地抓捕他們恨之入骨的人引渡國內的漏洞。情形與「六七暴動」類似,當年港澳工委為緊跟文化大革命形勢,自行計劃發起這個暴動,並取得中央的支持。現在王志民得到中央的支持了,便放膽親自披甲上陣。 倘若明白這個結論,便要更加注意鬥爭的策略。

 

事件證實了香港工委書記是全港的地下領導人,特區政府只不過是王志民屬下的一個單位。林鄭月娥必需接下修例這個命令,並努力推進條例的通過。眼看着林鄭未能完成任務,王志民於是親自出馬,實行直接面對市民的反抗,不再顧及甚麼「一國兩制」,甚麼國際輿論了。他的命令相當奏效,林鄭立即執行,把修訂條例直上立法會進行二讀,親共派有人立刻改口,改恣態,大概民主派中有些人也會軟了手腳,氣餒起來了。

 

面對滅頂的巨浪撲面而來,香港人怎麼辦?看清局勢,丟掉幻想,勇往直前,抗爭到底,是唯一的出路。這真是一個考驗香港人的決心、勇氣、智慧和策略水平的嚴峻時刻。

 

王志民己經引火燒身,反修訂《逃犯條例》的鬥爭對象,已經由林鄭升格到王志民身上。再向林鄭讉責追究己經毫無意義。如果她還有少少良心,不想做千古罪人,她就應該立即辭職,可惜她的良心己被她自己埋沒了。應該直面的是王志民,讉責他違反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公然干預香港事務。民主派現在必需認清,這場鬥爭己經升級,是直接公開面對中國共產黨地方黨委的鬥爭。

 

把輿論焦點集中在國內法律制度的黑暗面上廣為傳播很重要。這是王志民和一眾親共派刻意逃避不敢承認的死穴,而這卻是反修例的重要理據。數算中共不公不義,無法無天的法律制度,列舉中共黑暗法制下的慘烈事件,公開更多中共黑獄的可怕實況,讓市民清楚瞭解,耳熟能詳,知道修例對市民的危害。

 

當前的局面與2003年反抗23條立法情況不同,當時香港工委未成氣候,不敢露頭干預。出來遊行示威的人不會付出甚麼代價,最多不過是出一身汗,花一段時間而己。現在可不同了,香港工委己經有毛有翼,天不怕,地不怕,公然干預香港事務。和平、非暴力行動被羅織重罪入獄,如戴耀廷、陳建民、邵家臻、黃浩銘。只唱了一首雨傘歌就沒有人請他拍戲,五年來沒有收入,如黃秋生。現在參與行動要付出的代價比2003年多得多,每個人都要有一翻爭扎。今天,出來遊行的每一個人的能量和價值是2003年的雙倍。人數的壓力固然重要,但鬥爭不要只追求人數,最重要的還是策略。

 

上一階段的反修例鬥爭做得很好。其中議會鬥爭和街頭鬥爭互相呼應,一環扣一環,充份顯示出泛民團結一致的高尚情操。現在進入公開面對中共在港第一把手領導人,是更困難的階段。希望民主派議員、民主派政黨、民主派專業團體、民主派民間組織以及民主派傳媒等各個板塊,也要集結起來,加強溝通檢討,達成一致的行動計劃,更要防止中共地下黨的滲透和破壞。

 

※作者為為自由撰稿人,筆名牛虻。1958年畢業於香港香島中學,曾加入地下中國共產黨。被地下黨派去<學友中西舞蹈研究社>(即學友社)開展學生工作,自1962年至1972年擔任學友社主席。林彪事件後於1974年決意移民加拿大,並脫離共產黨。1997年2 月香港回歸前夕,在香港<開放雜誌>發表第一篇關於中共地下黨文章。曾任<溫哥華中華文化中心舞蹈協進會>及<采風演藝協會>會長。2000年受洗成為基督徒。現年79歲,現居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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