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6日審議通過無線電視與衛星頻道播送本國自製劇的相關草案,規定黃金時段戲劇節目須播出25%到50%的自製劇。圖為NCC主委詹婷怡。(攝影:李昆翰)
為維護本國文化與扶植自製影視節目相關產業,振興影視產業發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6日審議通過無線電視與衛星頻道播送本國自製劇的相關草案,其中,在無線電視的部份,規定戲劇節目的「黃金時段」(主要時段)是晚間8時至10時,且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必須占50%。
而衛星頻道,則針對戲劇、 綜藝、電影及兒童4類型節目,規定其本國節目比率在主要時段合計至少應達25%,其中針對戲劇、 綜藝、電影等3類節目,指定播送時段為晚間8時至10時;兒童節目則定為晚間5時至7時。
NCC在26日第720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無線電視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及《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二草案,後續將召開公開說明會,並辦理法規預告作業,以聽取外界意見。
NCC表示,2016年修正通過的《廣播電視法》第19條,除維持本國自製節目播送比率應達70%外,新增「黃金時段」播送本國自製戲劇節目應達同類型節目50%規定。另《衛星廣播電視法》第8條規定,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製播節目應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本國節目比率限制。
關於「黃金時段」、自製節目比率的詳細規定,NCC指出,在無線電視方面,戲劇節目的主要時段,規定在晚間8時至10時,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必須佔50%。
而至於對「本國自製節目」的認定,NCC指出,主要參考財政部及經濟部會銜發布之《進口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原產地認定基準》,並以節目之主角、配角、編劇、導演及製作人作為主要認定標準,並輔以其他認定標準
此外,為避免自製節目過度重播的問題,NCC也規定無線電視及衛星電視的自製節目新播率應達40%,促使業者積極製播,開創新節目。
NCC表示,兩項草案的目的在於於扶植本國節目製作,增加就業機會,留住影視人才,並維護閱聽者的收視權利。
此外,為強化與其他輔導獎勵機關合作,NCC也表示曾與文化部溝通,調查文化部及其他機關針對節目製作獎補助預算及補助時數,期望二草案能夠管制與獎勵措施併行,達成嘉惠閱聽大眾多元收視權益。
NCC強調,透過此二草案規範指定時段及新播率等方式,預期將可提高業者本國自製節目播出比率,創造本國自製節目的市場需求,帶動新投資,但好的內容才是永續發展的關鍵,除產業自身的努力,亦期待文化部、經濟部及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將資源投入,以提升影視產業製播能量,帶動我國影視內容及文創軟實力。(塗鵬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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