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的終極老闆習近平,在香港這個複雜的地方,需要一個忠心而能幹的管家,而不是一個忠心卻庸碌的管家。(美聯社)
香港從今年三月開始强推修改《逃犯條例》,在政壇引起軒然大波,不必多説。但政府爲何這麽努力推動一個不得民心的法案,其背後的動機還衆説紛紜,耐人尋味。根據香港政府最早的説法,動機是「伸張正義」,爲了可以把一名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人送回台灣受審。
確實,在香港《逃犯條例》未經修改去除不得移交中國其他地方的條文之前,香港無法啓動移交程序。但這種情況不乏「特事特辦」的可能。正如民主派早已提出,可以通過一次性移交和帶有「落日條款」的法案,專門授權香港保安部門向台灣移交嫌犯。但政府嚴詞拒絕,理由是同類情況很多,若每次都這麽做,不切實際。
其實,台灣陸委會已經多次説明,如果香港通過這樣一條「矮化台灣地位」的法案,台灣將拒絕移交,不但不會主動要求,香港要送過來,台灣也不接收。對此,香港政府沒有任何具説服力的應對方案,只不斷重複,以「務實」的態度繼續爭取。其實,最務實的態度不就是接受反對派的建議嗎?如果台灣堅決不接收,香港保安局再「務實」又有何用?
雖然此後香港政府還不斷宣傳「伸張正義」,但相信的人已越來越少。香港政府已經淪落到「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説謊,但他們依然説謊」的荒謬狀態了。因此,所謂「伸張正義」不過是香港政府的一個藉口,而且是非常差劣的那種。
第二種説法是「堵塞漏洞」,即現行條例封死了香港向中國内地、台灣及澳門移交「逃犯」的可能。
不可否認,這項條文的確存在香港成爲「逃犯天堂」的疑慮。事實上香港富豪大劉就因此不用到澳門服刑,中國原公安部副部長就說,「有名有姓的逃犯」就有幾百個。公正地說,要堵塞「漏洞」也並非過分的要求。
問題是,這種情況存在二十多年,非一朝一夕的事,當年訂立《逃犯條例》時是刻意把中港兩地法律區域隔離開來,以穩定人心。可見,漏洞固然需要堵塞,但兹事體大,應該從長計議,何以一定要匆匆堵上呢?
很多民主派認爲修法是針對自己,從此不能在香港發聲。社會各界並非都如民主派一樣反對修例,但大部分人,包括很多建制派人士,都對修法有很大抵觸情緒。如果針對民主派是主要的考慮,那麽商界的建議,政府就沒有必要强硬拒絕其他建制派的建議。於是整個社會對以林鄭爲首的特區政府,何以不遺餘力地強推修例,依然大惑不解。
根據早前的推測,背後推動力可能有三種:中央授意,林鄭主導爭寵,林鄭受人唆擺被陷害。
在中央高調表態支持修例前,普遍推測由中央直接授意的可能性不大。中央此前的表態都較爲溫和、循例,比如在「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發表研究報告,質疑香港《逃犯條例》修訂一旦通過,就會違反《美國—香港政策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還是那句「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反對任何外國勢力試圖干涉香港事務」,港澳辦和中聯辦都沒有發出很明確的信息。
建制派人士,包括商界自由黨、星島日報的何世柱、實政圓桌的田北辰等都發表過各類反對以現行形式修例的意見。連基本法咨詢委員會的香港大學教授陳弘毅也表達憂慮。他們紛紛提出包括「港人港審」、不可追溯、提高刑事門檻等具體意見,甚至上書要求撤回修訂。即便是如石禮謙這樣的建制派,也明顯在立法會法案討論委員會衝突中「松章」。可以設想,如果一早就是中央背後定調,那麽這些建制派人士絕對不會如此「大膽」。
於是林鄭主動爭寵的理論占了上風。有人甚至估計,是中央有人在什麽場合說有漏洞,應該填補之類,香港收到風,就主動「發大來搞」。
這種意見的背景是,香港從2008年開始就存在「兩支管治隊伍」。香港特區政府是一支,以林鄭月娥爲首。以「西環」指稱的中聯辦是「第二支管治隊伍」的頭頭。西環不但在背後發功,而且在立法會上還有「親兵」,即依賴中聯辦支持上位的建制派議員;在「民間」還可以動員各種「愛字頭」的人馬。
理論上說,無論中聯辦和香港特區政府都是聽命中央,但既然有「兩套班子」,在哪裏都會發生爭寵的鬥爭。不能認爲香港特首就天然要聽命於中聯辦。曾蔭權當政時,對中央都有點陽奉陰違,對西環更加不那麽俯首聽命,結局很悲慘。梁振英當政時,西環才成了太上皇。但沒有人天然就喜歡被人壓一頭。林鄭月娥心高氣傲,從競選時就說「自己的事自己做」,希望把西環的影響力降低。
林鄭月娥出身港英時代的政務官。從權力來源說,林鄭在上位的過程中,受到董建華的大力推薦。在選舉中,受到包括商界的普遍歡迎,不需要麻煩中聯辦發功拉票。她算是「本地派」的代表。這和普遍不受香港歡迎的梁振英的權力來源截然不同。當選之後,她不但「辦事能力高」,在「依法辦事」的程序下,順利DQ民主派參選和取締香港民族黨;她又不時能説出一些香港人聽起來是「拍馬屁」的話,很得國家主席習近平的支持。在去年港珠澳大橋儀式上,林鄭得以和習近平「並肩同行」,還在韓正(政治局常委)、崔世安(澳門特首)、李希(廣東省委書記)、馬興瑞(廣東省長)、董建華等人之前,這充分顯示其地位。
林鄭和西環的矛盾還有很多跡象。西環主任王志民喜歡用「中環西環行埋」一詞。這個詞在廣東話中指男女在一起生活,對著女人林鄭說這樣的話令人尷尬。林鄭多次暗示用「同行」或者「企埋」(站在一起),但王志民始終不改「行埋」的説法,耐人尋味。3月底,香港瘋傳在慈山寺開光典禮上,李嘉誠主持邀請林鄭和王志民握手,而林鄭借看錶而婉拒的一幕,雖然有媒體澄清兩人之前早就握手過,但在視頻顯示的一幕中,場面確實令人尷尬。到了4月中,兩人又同時出席「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研討會」,林鄭月娥主動和右側前特首董建華握手後,看了左側的王志民一眼便徑自離開,王志民追上前才邀得林鄭握手。
以上是表象,兩者的矛盾是結構性的、深層次的;作爲一種管治術,中央永遠不介意兩隊忠於自己的人馬互相爭出位,博表現,只要不損害管治穩定。
林鄭和西環各有自己的班底。兩相對比,香港制度上屬於行政主導,特首的權力甚大。西環能掌控的立法會建制派親兵,最多只有牽制作用。而且在中央規定「香港不能亂」的底綫下,建制派議員即便多不滿意林鄭,最後也不得不俯首聽命。林鄭對對這樣的游戲規則自然也瞭然於胸。事實上,林鄭即便對建制派議員(特別是西環的親兵)也沒有什麽好臉色。比如在提高長者綜援津貼的問答大會上,她對民建聯、工聯會、新民黨等一樣不客氣。
於是,林鄭想為君分憂,通過填補「漏洞」,進一步提高自己的地位,並非沒有可能。
林鄭被唆擺是另一種説法。這種説法比較陰謀論,意思是,政府内部有人利用林鄭月娥心高氣盛和以往兩年無往而不利培養起來的驕傲情緒,讓她相信修例「很容易」,慫恿她「搞單大野」向中央爭寵,實際目的是把林鄭「擺上台」,讓林鄭民望下降,讓中央看到她無法管好香港,自己好在下届選舉中取而代之。這種説法中的「惡人」是從民主派轉投建制的前公民黨主席湯家驊。這種説法的本質,即香港方面采取主動,和林鄭月娥爭寵的理論沒有區別,唯一不同是林鄭主動還是被慫恿而已。
但到了上個星期形勢一變,中央密集表態。先是港澳辦、中聯辦接連發出表態,清楚指出中央要求特區政府儘快完成討伐條例的修訂。中聯辦還緊急通知,召集建制派陣營包括人大政協等到西環,傳達這是「國家主席習近平的指示」,要建制派不要「糊塗」。傳達中,王志民還明確表示修例「必須有追溯力」、「不能港人港審」,不能有日落條款等非常細節的事項。接著,主管港澳事務的副總理韓正更表示「完全支持特區政府」的修例工作,呼籲香港各界支持。大公文匯還找出「權威人士」解讀韓正講話。一下子,中央「吹雞」,所有建制派通通歸隊,立法會繞過法案委員會「直上大會」二讀。「愛字頭」重出江湖,擺街站,索簽名。
在中央高調表態之後,形勢急轉直下,香港要硬推修法,幾近已成定局。
通過中央表態,回頭追溯一下前因後果,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就更清楚。從現有綫索分析,林鄭「照中央吩咐辦事」的可能性更高。重構一下事件大概是這樣。
首先,中央一定有過指示,但中央不想張揚。否則,中聯辦不會呼籲「建制派一些人不要糊塗」,這裏的「糊塗」就是指以爲中央的態度模棱兩可,以爲可以能拖就拖。
其次,雖然中央一開始就要把「漏洞」補上,但目的不見得是民主派認爲的要對付自己。事實上,中央最開始的目標更可能是抓「貪官」。當然,中國的「貪官」其實是政敵,因爲香港一直以來都是中共内鬥互相放對方小道消息的重要場所。香港的禁書產業就是這種小道消息興盛的見證。中共爲何這樣急於修法「抓貪官」呢?這大概還是得從中共今年以來在多種壓力下,嚴防死守,同時「清理門戶」的行動有關。
身爲大律師的香港行政會議成員湯加驊在一個研討會上表示,如果逃犯條例修改後,就不會有李波事件和肖建華事件。這不是一般性的舉例,而是誠實地説出了中央關注點。國安到香港抓人當然可以,但始終是見不得光的,每次動作都有很大輿論壓力。如果香港可以合法移交逃犯,就不必派人下來「抓人」,不必擔心引起國際風波了。
雖然香港商界不斷爭取,雖然香港政府刪去九項罪名,但政府堅持貪污受賄等罪不能排除,也堅持不能沒有追溯力,不能港人港審。原因就是如果設置了這些條件,從大陸到香港獲得永久居留權的貪官將無法押送囘大陸,中央修法就白費功夫。可見,香港政府所爲最主要是都是爲了滿足送「貪官」這個首要目標。
第三,在一開始,中國不想大肆張揚,因爲這種涉及「政壇内鬥」的事,始終不宜擺上臺面。利用台灣凶殺案「伸張正義」來「瞞天過海」很可能是林鄭的意思,中央説不定非常欣賞林鄭想出「絕世好橋」。可惜,這次林鄭不再像以往那麽順利。
第四,香港政府不斷重申,不會送政治犯,以爲這樣可以説服民主派。而事實上,逃犯條例包括的罪名,亦確實沒有太多針對民主派(有一些)。奈何民主派擔心的是中共用「經濟犯罪」的包裝,把異見人士押送會大陸。「經濟犯罪」又是中央和香港政府不能讓步的(否則無法遣返貪官)。於是,在雙方完全缺乏互信下,雙方已經難以溝通。
第五,林鄭自認「很打得」,中聯辦也沒有必要插手,樂得看熱鬧。林鄭低估了民主派的「垂死一搏」的悲情和能量;也沒有考慮到台灣會因爲矮化問題,而主動拒絕移交;也沒有估計到建制派陣營也如此抵觸;也沒有考慮到美歐等國的干預不再行禮如儀。總之,阻力之大是空前的,香港政府搞不掂。
第六,更重要的問題在於,中央可能預計到美歐反對,但民主派到美歐展開「游説之旅」,還能見到高級別的官員(如美國國務卿)大概是始料不及的。這是美國正好和中國在貿易談判翻臉,又是加關稅,又是制裁華爲。美中關係漸有失控的跡象,這時,在中央看來,香港的問題已經變成了「管治權」之爭。如果修法不成功,「外國敵對勢力」必然藉助香港民主派的力量「搞亂香港」,也給美國打「香港牌」的機會。於是中央於是也不得不從幕後走到臺前,高調宣佈中央支持修法。修法的目標也自然從一開始的「抓貪官」變得包羅萬象。
林鄭在這次修法大戰中是一個明顯的失敗者。在很多原先支持她的香港人看來,她做法已經變成「賣港賊」,原先支持的商界也不再真心支持。民主派更是把林鄭當作比梁振英更差的眼中釘。林鄭被證實「沒有這麽能打」,關鍵時刻還得靠中央和(幹實事的)中聯辦。外國也更加對林鄭反感。走上前臺當然不是中央最初的想法。於是林鄭的終極老闆習大大,能否繼續信任林鄭也要打上問號,畢竟在香港這個複雜的地方,習大大需要一個忠心而能幹的管家,而不是一個忠心卻庸碌的管家。
※作者為香港政治評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