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器」公司女董座周麗真與前總經理張志偉遭控掏空中電逾7億元,遭檢方依背信等罪嫌起訴,一審判周麗真12年徒刑,易科罰金3億元。(圖片翻攝自民視新聞台)
生產「東亞牌」電燈泡的「中國電器」公司女董座周麗真與前總經理張志偉遭控掏空中電逾7億元,遭檢方依背信等罪嫌起訴。今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周麗真12年徒刑,易科罰金3億,張志偉9年6月,易科罰金1億元。全案可上訴。
2015年中電前董座顏甘霖指控周麗真掏空中電。調查後發現,周麗真與張志偉利用虛偽交易方式,將錢匯往周女設的CLS人頭公司,且早在2010年便開始利用假交易手法,將公司的錢搬到海外私人帳戶,3年掏空中電逾7億元。
檢方當時認兩人有串供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但後續法院諭知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喬蛋」錄音檔惹怒柯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