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新規上路,申請美簽者,必須交出社群媒體帳號名稱、5年內使用過的電子信箱和手機號碼;不過AIT說明,此規定並不影響台灣旅客以「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的免簽方式赴美。(資料照片/陳品佑攝)
美國加強對申請赴美簽證者的背景審查,未來欲申請美簽者需交出社群媒體帳號、5年內使用過的電子信箱和手機號碼等資料,不過美國在台協會(AIT)強調,此規定並不會影響台灣旅客以「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的免簽方式赴美。
美國總統川普以其打擊移民的政策為名,國務院在2018年3月30日發布聯邦公告,新簽證申請表要求幾乎所有美簽申請人都需要提供其他補充資訊,包括社交媒體帳號、先前的護照號碼、家庭成員資訊以及旅行、就業等的歷史記錄,並於已於5月30日生效。
受到影響的簽證類別包括非移民簽證線上申請表(DS-160)、紙本非移民簽證申請表(DS-156)以及移民簽證線上申請表(DS-260),欲申請此種簽證者需交出社群媒體帳號名稱,包括Facebook、Twitter、YouTube等美國主流的社交平台,以及中國的QQ空間、豆瓣、優酷、新浪微博及騰訊微博等,還有5年內使用過的電子信箱和手機號碼等資料。
美國在台協會(AIT)2日說明,新規定只會影響簽證申請者,不會影響台灣旅客以「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的免簽方式赴美。
AIT表示,國家安全是美國的在核發簽證時優先考量,每位可能旅行者或移民者,都需要經過廣泛的安全檢查,美國努力不懈地尋求改善審查程序機制,在保護美國公民的同時,也支持合法赴美的民眾。
其實過去申請美簽時,所有簽證申請人就必須提供如旅行歷史、家庭成員資訊和過去地址等資訊,AIT強調,維持強而有力的簽證篩選標準,是因應新型態威脅的動態作法,收集額外資訊將能強化美國審查和確認身分的程序。
台灣自2012年10月2日加入美國免簽證計劃(Visa Waiver Program,VWP),符合資格的台灣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赴美從事觀光或商務達90天,只要先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授權即可。(惡火凌晨急攻花蓮東大門夜市)
【熱門點閱】
●分裂台灣中國軍隊不惜一戰 陸委會諷:「和平發展」已公認是世紀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