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動局5日公布2019年第6次違反《勞基法》名單,共119家業者挨罰,圖為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台北市勞動局5日公布2019年第6次違反勞基法名單,共有119家業者挨罰,其中,家樂福(家福股份有限公司)挨罰新台幣140萬元最多,其次是中視110萬元,統計最常違規的項目是「未按照規定每七日要有兩日休息」,其次是「未按規定給予加班費」。
勞動局5日公布108年第6次違反《勞動基準法名單》,家樂福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及同意使女工於晚間10時至翌日清晨6時工作,依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1項及49條第1項開罰140萬元,目前訴願中。
中視則是延長勞工工作時間,卻未依規定給加班費及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規定,依違反《勞基法》第24條第1項及第32條第2項開罰110萬元。
北市勞動局表示,家樂福已是違反勞基法的累犯,家樂福雖有工會,但資方尚未出面與工會協商關於加班、女性夜間工作的同意權,已經累計有4、5次的違規紀錄,此次個別開罰60萬元、80萬元,希望家樂福股份公司能夠盡快改善。
而裁罰金額第2高的中視,因為員工加班時數超過法令規定,且沒有按規定給加班費遭罰,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陳昆鴻指出,中視並非首次違反規定,其中加班時數超過法令規定已經是第5次踩線,因此遭到勞動局的重罰。
勞動局在2019年2月公布新的裁罰標準,預計從下一次的裁罰開始實施,也就是從5月開始的違規項目都能適用新標準,新規定中資本額超過8千萬元、雇用超過百人的上市櫃公司,都應以較嚴格的甲類標準判定。
這次其餘遭開罰的業者,領域遍及飯店、小吃、補習班、眼鏡行、運動用品店及客運業者,開罰金額最低為2萬元。(1歲童慘遭膠帶封嘴抓傷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