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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放手】荷蘭少女幼時遭多次性侵曾要求安樂死 痛苦不堪後結束生命

吳洛瑩 2019年06月06日 12:27:00
荷蘭17歲少女波多芬(Noa Pothoven)因兒時多次遭到性侵,痛苦不堪後讓她決定結束生命。(翻攝自winnenofleren)

荷蘭17歲少女波多芬(Noa Pothoven)因兒時多次遭到性侵,痛苦不堪後讓她決定結束生命。(翻攝自winnenofleren)

「愛是放手」,荷蘭一名17歲少女波多芬(Noa Pothoven),因成長過程中曾遭到多次性侵,留下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長期對抗憂鬱症。她表示已厭惡了這個無法承受的傷痛,2日永別人世。

 

波多芬曾在其獲獎的自傳《獲勝或學習》(Winning or Learning)一書中坦言,曾於11歲、12歲在一場校園派對上2次遭到性侵,14歲時又在社區街上遭到2名男子性侵,出於恥辱與恐懼,她並未告訴任何人自己的遭遇,也造成嚴重心理創傷而無法修復。

 

 

她說:「或許對一些來說這件事有點突然,但我已計畫很久了,接受(安樂死)不是衝動的決定。」波多芬表示,對抗了多年之後已經被消耗殆盡,考量許久過後,她要放棄進食,因為她的痛苦實在無法忍受、我決定要放手。

 

據悉,在荷蘭12到16歲的孩子若要實施安樂死必須得到父母同意,年滿17歲則不需經過父母同意。

 

波索芬將於2019年12月年滿17歲,她出生那一年是2001年,與荷蘭通過《應要求終結生命與協助自殺法》(Act on Termination of Life on Request and Assisted Suicide)合法化同一年,當時荷蘭與比利時為全球首先通過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只要申請者能通過嚴格的審查標準,經醫生評估後,在可預見的未來之中沒有明顯解方,即可執行安樂死。

 

 

報導稱,2017年荷蘭有逾6500人接受安樂死,其中逾80%接受輔助死亡的患者是因罹患無法治癒的癌症,神經系統疾病,心血管疾病或肺部疾病。只有1%是因飽受精神病折磨選擇安樂死。

 

波多芬在書中寫到:「 我每天活在恐懼中,每天都很痛苦。我總是害怕、總是保持警惕。直到今天,我的身體仍然感覺很髒。」

 

據波多芬描述,她在一年半前,16歲左右,在與生命終結診所取得聯繫之前,曾嘗試過住院治療,並與專家進行了談話,但都無法拯救她破碎的心靈。

 

並非安樂死 波多芬拒絕進食「餓死」自己

 

對於國際媒體報導波多芬是在海牙一家診所接受「合法安樂死」,但該臨終診所「Levenseind」5日澄清,波多芬是在家中死亡,且是因為拒絕進食而死,也無證據指出她是接受輔助死亡。

 

聲明指波多芬並非死於安樂死,她為了結束生命的痛苦,餓死了自己。

 

《衛報》(Guardian)報導,波多芬2018年12月接受其他媒體訪問時表示,她16歲時曾詢問過診所自己能否接受安樂死或輔助自殺,但她被告知自己「年紀太小了不能死」,對方認為她首先應該完成創傷治療,讓大腦成長完全,至少等到21歲再評估。波多芬當時稱,沒辦法等那麼久了,因此這個答案讓她很傷心。

 

波多芬:強迫治療像是被當成罪犯

 

她曾在《獲勝或學習》一書中寫下自己經歷過非自願入院治療的恐懼,稱「這就像是被當成一個罪犯,雖然我人生中連一塊糖果都沒有偷過。」

 

最近一次住院時,她的體重明顯不足,情況十分危險。因此院方先將她麻痺,再把營養素打入靜脈。而波多芬則在2019年初決定不再接受進一步治療。父母幫波多芬在家裡安放了一張病床,自上周起她就拒絕所有的食物和液體。

 

 

波多芬的父母和醫生達成共識不再強迫她接受治療,而荷蘭的醫療法規也明訂,若患者拒絕同意治療,則醫療人員可以不提供治療或照護。

 

波多芬在Instagram貼出《最後一篇傷心po文》,向親友告別,「預告」自己的生命將於10天內走向終點,而她也的確在2日走完人生的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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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荷蘭 性侵 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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