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6日偵結,宜蘭地檢署上午11點由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右1)等人舉行偵結記者會。(攝影:張哲偉)
宜蘭地檢署經過7個多月的調查,6日偵結1021台鐵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交通部於同日表示,尊重司法單位的調查及起訴的決定,仍將持續要求台鐵改善並貫徹安全要求。
宜蘭地檢署偵辦2018年10月台鐵普悠瑪宜蘭翻車事故案,造成18人死亡、約200人受傷,此案於6日偵結,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司機員尤振仲、台鐵局柳姓副總工程司、綜合調度所吳姓所長3人。
對此,交通部6日表示,尊重司法單位的調查及起訴的決定,交通部仍將持續要求台鐵改善並貫徹安全要求,交通部長林佳龍重啟行政責任調查後,對主管級人員懲處的擴大與加重也已呈報行政院。
交通部說,林佳龍已指示加強針對主風泵檢修、ATP遠端監視系統、普悠瑪列車採購及驗收等層面釐清問題及究責,因此展開行政責任調查,加重並擴大主管級人員的懲處。
偵結結果出爐,但前台鐵局長范植谷、周永暉、鹿潔身等16人不起訴,交通部坦言,宜檢雖認定前3任局長無涉刑事責任不起訴,但仍應負起督導不周的行政責任,因此交通部將在行政責任調查獲核定後進行懲處。
交通部說,也將全力支持家屬的訴求,配合行政院「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後,就這起事故重啟調查;林佳龍數度與罹難及受傷者家屬懇談,除主張提高賠償金額度,也要求從優從速協助傷者賠償,協助傷者復原,也正研商對車商求償及扣抵保證金的談判。
交通部指出,台鐵除已改善人員訓練及列車檢修SOP,也已加速辦理彎道安全改善等工程。此外,針對宜檢偵結所公布的資料,交通部也將審慎檢視,作為接下來提升安全及內部檢討的參考依據。(捲移民署施明德採購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