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空服員張書元(如圖)也是華航工會的幹部,因曾在臉書發文批評華航是「血汗工廠、詐騙集團」,華航認為張書元的意見與行為抹黑華航,向張提告兩度敗訴。(取自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華航空服員張書元也是華航工會的幹部,他於2017年6月間在臉書發文,批評華航是「血汗工廠、詐騙集團」,也在交通部前廣場參加抗議活動,身著公司制服讓人潑灑紅色顏料。華航認為張書元的意見與行為抹黑華航,向張提起民事求償1元,並登報道歉,一審華航敗訴,今二審宣判仍判華航敗訴。
張書元為華航資深空服員,也擔任華航工會第10屆的理事及代表。2017年6月,他在臉書分享華航的廣告影片「三萬英呎的幸福工作,空服員的完美旅程」,並留下了「一直以來,台灣惡名昭彰的兩件事——血汗工廠、詐騙集團。中華航空,兩者皆是。」等評論性語言,更指該形象廣告上線後,「參與拍攝的空服員應該相當後悔拍攝這個廣告的目的,居然是用來欺騙社會新鮮人。」
張書元隔天也到交通部前參與「6/23運輸業工時大體檢—反過勞、要休息」活動,身著華航制服,讓人將紅色顏料潑向他,代表華航血汗工廠的形象。張後續也在臉書發文表示「這只會是一天的新聞,潑在我身上的紅色顏料,象徵的其實就是一天一天被剝削同事的血汗,但生命不就是一天一天累積而成?」
這些行為引起華航不滿,因而向張書元提起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獲不起訴,民事部分一審華航敗訴,二審今宣判,也判華航敗訴。
合議庭指出,張書元的事實陳述及意見評論的確會對華航的評價造成貶損,傷害華航商譽權,但張的言論有阻卻違法事由,因此華航不得向張求償及要求他道歉。
判決指出,張在事實描述上,雖跟事實有出入,但那是基於他空服員的經驗來陳述,如張稱「罷工時簽署白紙黑字的協約一一跳票」,法院發現,華航確實未履行與空服員工會於105 年6 月24 日簽署之「(罷工)協商會議紀錄」,因此可以確信張的陳述為真。
另外在意見評論上,法院認為張的言論是為了改善人力不足、工時過長等過勞現象,並非貶損華航的商譽權,且華航為上市公司,勞資爭議也攸關飛安及公司獲利,因此可受公評。法院表示,張的言論雖不留情面,但基於保障勞工言論自由,這是合理評論,因此駁回華航上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