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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會通過「吳音寧條款」 北農總經理未來須報告備詢

上報快訊/賴彥蓉 2019年06月12日 17:15:00
《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又稱「吳音寧條款」。(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又稱「吳音寧條款」。(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北農前總經理吳音寧因拒赴北市議會備詢,引來排山倒海的抨擊和爭議。國民黨籍市議員游淑慧提案修正《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要讓市府持股比率占2成以上的公用事業總經理,都必須列席議會報告備詢。北市法規會早上審議通過,全案將送大會討論。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12日早上審查決議採市府建議修正條文,市府資本額未逾50%以上的投資事業,若董事長或總經理非市府官股代表,由市府指派股權代表一人列席報告。

 

北農自前前任總經理韓國瑜起,便開「總經理到議會備詢」慣例。2017年吳音寧上任初也比照辦理,後來她援引《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指出北市府在北農僅持股22%,她主張依法僅需公司的股權代表陳景峻須出席,自己則拒絕出席議會備詢。

 

吳音寧多次拒赴備詢之舉受議員抨擊,柯文哲也數度公開呼籲,然皆未果。為此,議員要求市府修改《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2018年9月25日柯文哲主持市政會議拍板通過,將此案函送議會,但最後議會未完成審議就休會,該修正案未通過實施。(金融消費糾紛免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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