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被定性「暴亂」的示威,示威者到底是否也真的「涉世未深」?(攝影:麥浩禮,後製:潘世惟)
香港6月12日「反抗中」抗爭,演變成警方對市民開槍、發射催淚瓦斯,事件截至13日凌晨為止造成72人受傷,其中一名司機更被催淚瓦斯擊者一度心臟停頓,而事件目前尚未平息。
這一場被港府定性為「暴動」的示威,示威者又是否如港府所形容,他們都是激進、暴力,不是「愛護香港」的人?《上報》記者特走訪現場訪問數名參與示威的香港民眾,他們對「反抗中」的看法以及走出來上街的原因,他們強調,自己並非被部分人所說被政客煽動,涉世未深的年輕人。
「四點多時我看到警員不停丟催淚彈瓦斯前,示威者其實沒有什麼暴力舉動,很和平,但警察最後不斷開槍不斷二十多三十個丟催淚瓦斯,其實那個地方普通人也在進餐,但不知道為什麼那時衝進來,在門口附近丟了很多催淚瓦斯,然後持警棍追趕很多人。連別人正在候車的地方也不放過丟催淚瓦斯,真的很恐怖,在『佔領中環』時,那時警察雖有驅趕,但事前也預知,但這一次是直接來拘捕你」。
「我們有表達示威集會的權利,但我不明白竟是出動橡膠子彈,布袋彈,我們真的那麼十惡不赦嗎?需要用上如此嚴重的武器來對待我們嗎?警務處長所稱我們是暴民,我們只是普通市民,出來集會表達權利,為何要這樣對待我們?為何要通過這一條法例,無所不用其極,就算有流血的代價也要硬推,到底有什麼背後原因要事必要做?甚至要犧牲年輕人也要推。我覺得今天每一個出來的人也是一個勇士,因為政府現在根本不會給時間你來緩衝」。
帶著女友的謝先生雖然固作冷靜,但面對記者的提問時隨即眼泛淚光,「香港市民本應是保障市民財產安全,他們在下午沒有對示威者作任何警告下便向人群不斷發射催淚瓦斯,令很多群眾受傷,真的真的很心痛。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地方,只是想為自己的家出一份力,雖然辛苦,但我覺得是很應該」。
27歲的曾先生從事資訊科技產業,受不了港府修例的藉口,「如果你不出聲,便會令北京當局以為你們很容易對付,他做什麼我們也要聽,至少站出來也讓他們知道,我們還會發聲」。曾先生批評這次條例修訂初心,是藉著台灣的殺人案,「但台灣已多次說不接受以此改例而引渡犯人到台灣,只是港府是不斷想立法,而這次終於找到藉口。如果一百萬出來遊行也堅決修訂,很明顯是北京當局下指令來做事」。
曾參與「佔領中環」的他,直言雙方在事件上暴力行動也升級,示威者可能覺得只是遊行已沒有意思,便會用更多升級表示不滿,某程度上是港府令我們逼上街頭,因為像6月9日和理非非(和平 理性 非暴力 非粗)般103萬的遊行也是沒有意思」。
作為會計師,若然在示威上被捕,將會失去專業資格,然而李先生並未有就此退讓。「要為香港出聲,要捍衛香港的自由,絕不能讓港府修訂《逃犯條例》。雖然看來是勢在必行,但我們必須反應給政府知道我們訴求。我從來沒期望過香港的一國兩制,只是一個假象。20多歲的我,雖然家人反對,但也必需站出來,只是尚存一絲希望撤回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