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長盧偉聰(右二)13日晚間召開記者會,採訪記者刻意穿戴防毒面具與背心,抗議港警12日的暴力行為。(照片:湯森路透,後製:潘世惟)
香港特區警務處處長盧偉聰13日下午5時30分召開記者會,會中證實,12日的衝突中共發射了逾150枚催淚彈、數發橡膠彈、20發布袋彈,具體數量仍在統計中。
現場採訪記者多數戴上安全頭盔、口罩,同時穿上背心,向港警抗議12日的衝突。
在12日的衝突中,警方除了對示威者進行暴力清場外,也對示威者被拳打腳踢,更有不少示威者中槍,但盧偉聰13日的記者會中卻指,是在警員生命受威脅下才逼不得已開火。事件導致多位記者受傷,更有影片錄下警員對記者大聲呼喝的畫面,盧偉聰對此表示,警員受專業訓練且保持克制,稱「有心跟傳媒做好關係」。
記者會中,盧偉聰談及12日共投擲了近150枚催淚瓦斯彈,開了數發橡膠子彈,20發布袋彈,目前共11人被捕,將以暴動罪控告,警務人員共22人受傷,對示威者予以強烈譴責。
盧偉聽表示,12日早上8時蒙面示威者有組織地衝出馬路,過程中有威嚇性行為,本身已構成非法集會,警方中午在立法會周圍也發現鐵枝,木塊,人行道磚磺更遭挖起,其後暴徒更用鐵枝鐵欄丟向警方,現場警員生命受到威脅,不得已才使用武力,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同時確立法會大樓的安全。
他指稱,港警當日的作法與其他國家處理暴動時無疑,又稱所使用的包括橡膠子彈都是低殺傷力武器,並嚴格依從指引,並指警員是在生命受到威脅下才逼不得已才開火。盧偉聰強調警員是在武力時是有指引,當他們超出防線時,警員必須要作出回應。
被問及有示威者頭部中槍,是否違反警隊使用武力指引,盧偉聰卻指不知道記者說是那一個事件,呼籲該名市民主動報案,不知指記者所指何人。
示威者在事後向傳媒稱警員忽然向示威者開槍的說法,盧偉聰表示可行的情況下會警告或會口頭警告,但遇上緊急情況時有可能先開槍先再警告。
至於有示威者到醫院求醫時被警方拘捕,盧偉聰不論在哪,如果有合理懷疑犯罪,便會履行警員的職責進行拘捕,強調沒有任何組織任何小隊作醫院搜查。盧偉聰又指警員及示威者同是香港人,只是希望市民在安全的環境、和平理性下表達意見。
至於有記者在清場時被警員辱罵毆打甚至中槍,盧強調警員是政治中立,有進行專業訓練且在過程中表現克制,警方亦派出32名警務人員擔任傳媒聯絡,警方有心與傳媒打好關係。強調在採取行動時,一定不會針對傳媒記者。
不過盧偉聰又反指有部分示威者假份記者,指當時情況很混亂情況,加上警員長時期工作,指記者若聽到警察敵視記者的言論,「那是同事們不對,警方跟記者有一個是執法、一個是報導消息,將會加強訓練,並讓警員理解記者工作困難」。
若記者受到警員不禮貌對待,盧偉聰對此致歉,也要在場記者不要笑,道歉是「真心」的。
不過,不少記者在警方記者會時,響應香港記者協會的呼籲,帶頭盔、反光衣、眼罩口罩,以抗議警方在12日對記者使用暴力,香港商業電台記者在12日晚間拍攝警員清場時,被警員粗言辱罵及被推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