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控告一家公司侵害他的權利。(圖片取自影片)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年初控告一家玉瓷科技公司侵犯姓名權和肖像權,未經許可擅自進行商業宣傳,製造莫言代言的廣告形象。5月底,法院判該企業需刪除有關侵權資訊、刊登道歉信,並賠償共2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55萬元)。
這是莫言獲得諾貝爾獎後的第一個官司,也創下了中國名人被侵權案的賠償金額新紀錄。
根據深圳市寶安區法院,莫言是具有重要社會影響力的作家,在影片中呈現的形象缺乏公信力與判斷力,對莫言的社會形象造成較大損害。
據悉,莫言受居住社區的職員所託,抄寫一首詩詞贈送,之後更簽了一本書。沒想到一時的好心之舉反遭到利用,被人拿去侵權牟利。
該企業侵權行為導致不知情民眾誤認為莫言「代言」產品品質低,甚至與違法情形相關,客觀上已嚴重影響莫言的社會形象,導致社會評價低落。更有人稱自己因為莫言的關係,投資數十萬人民幣,最後一個商品也沒有賣出。
從2018年12月,中國網路上出現大量與「莫言」相關的廣告代言影片及圖文照片,多次提及莫言姓名,稱莫言使用了該企業產品。
莫言的律師劉汝中判決前表示,由於莫言之前從未參與過任何產品的代言,所以莫言要求的經濟損失60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10萬元,建議法院參考其他名人產品代言的價格進行參考。
據悉,曾有兩家企業向莫言提出代言合作,邀約費均超過600萬人民幣,而據媒體公開報導,韓寒2年的商業代言費是1200萬人民幣。